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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理论与实践——以全国首批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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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Membership Identification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A Case Study of 29 Pilot Programs of National Rural Collective Asset Rights Reforms in the First-round in China
  • 作者:马翠萍 ; 郜亮亮
  • 英文作者:Ma Cuiping;Gao Liangliang;
  •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 ; 集体经济组织 ; 成员资格 ; 认定标准 ; 股份权能改革
  • 英文关键词:Rural Collective Asset;;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Organization Membership;;Recognition Criteria;;Share Rights Reform
  • 中文刊名:ZNCG
  • 英文刊名:China Rural Survey
  • 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 出版日期:2019-05-22 16:49
  • 出版单位:中国农村观察
  • 年:2019
  • 期:No.147
  •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中国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研究”(项目批准号17CJY03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经验总结及效果评估”(项目批准号17BJY010);; 教育部重大课题“农地三权分置的实践研究”(编号:16JZD024)
  • 语种:中文;
  • 页:ZNCG201903003
  • 页数:14
  • CN:03
  • ISSN:11-3586/F
  • 分类号:27-40
摘要
从国家司法层面来看,中国有关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立法缺位、政策法规口径不统一,削弱了司法地位的权威性。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三种标准各有欠缺。户籍标准会导致利益驱动下的富裕集体经济组织人口的膨胀。事实标准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在实际操作时受到的争议比较大。"户籍+"的复合标准在地方实践中的应用比较普遍,但差异化的条件设置,增加了跨区域司法裁定的难度。从首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地区实践来看,试点地区对原始取得、法定取得的成员资格认定较为一致,对身份标签群体的成员资格保留规定更是高度一致。90%以上的试点地区对原始取得、法定取得的成员资格都严格绑定户籍。对成员资格丧失考量因素也具有趋同性,基本围绕户籍迁出、生产生活关系实质、生存保障等因素加以判定。目前成员资格认定矛盾主要集中在身份转换人群,"两头空"现象屡见不鲜。
        A lack of legislation on the identification of rural collective membership and inconsistency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have weakened the authority of the judiciary. The existing three criteria for identifying membership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have their own defects. The singl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tandard can lead to population expansion in affluent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driven by the interests. The factual standards are very subjective and controversial in practice.The composite standard of "household registration +" is widely used in practice, but the different settings increase the difficulty in judicial adjudication across regions. From the practice of the first-round experimental areas, the recognition of the original and legally obtained membership in pilot areas is relatively consistent, and the reserved membership of the group labeled with identity is highly consistent. More than 90% of pilot areas are bound to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for the original and legally obtained membership. Consideration factors of membership loss also tend to be the same, which is basically determined by household registration relocation, the essence of production and life relations, and survival guarantee factors. At present, the contradiction of membership identification mainly concentrates on identity-switching farmers. The phenomenon of "empty ends" is not uncommon.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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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农业合作化运动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数个相邻自然院落范围内,由农民自愿互助合作,投入各自所有土地、大中型农具、耕畜等生产资料,经过改革发展形成的以土地集体所有为本质特征的区域性经济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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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孙宪忠,2017:《固化农民成员权促经营权物权化》,《经济参考报》1月17日第008版。
    (3)372份文书显示,很少以确认集体成员资格为诉讼请求的,但当事人是否具备集体成员资格是案件审理的前置问题。
    (1)有些规定需要通过文义解释或反面解释才能间接推定。
    (2)首批29个试点地区分布为:东部10个试点地区(北京市大兴区、福建省闽侯县、广东省南海区、河北省双滦区、江苏省吴中区、辽宁省海城市、山东省昌乐县、上海市闵行区、天津市宝坻区、浙江省德清县)、西部12个试点地区(甘肃省定西市、广西自治区长洲区、贵州省湄潭县、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宁夏自治区金凤区、青海省湟中县、陕西省高陵区、四川省温江区、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新疆自治区沙湾县、云南省大理市、重庆市梁平县)、中部7个试点地区(安徽省天长市、河南省济源市、黑龙江省方正县、湖北省京山县、湖南省资兴市、江西省余江县、山西省潞城市)。
    (1)资源单位是个人从资源系统占用或使用的量,农村集体经济适用于股份单位。
    (2)公共池塘资源的两个重要属性:很困难的排他性和很强的竞争性。排他性,指一种物品具有可以阻止其他人使用该物品的特性;竞争性,即一人消费该物品,会使能同时享用该物品的其他人的收益减损。
    (3)本文暂不关注资源单位的异质性分配问题。
    (4)由于试点在29个省市区均是唯一的,所以为了不赘述,下文我们对每个试点县市只简称所属省(市、自治区)。
    (5)根据国家统计局标准划分东部、中部、西部地区。
    (1)例如异地安置的复员士官按婚迁待遇入户的,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但不适用以下三类成员资格保留群体,一是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士兵,二是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三是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刑人员。
    (3)即“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且没有承包土地的”人员,成员资格丧失。
    (1)王禹,2010:《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江苏经济报》9月22日第B02版。
    (2)但与长期生产生活在本村的成员,要区别对待,体现在股权配置上。此外,原农转非人员(仍有承包地的)进一步限定为户口不能迁出本县。内蒙古试点进一步限定“农转非”群体居住范围为“搬到小城镇居住”,仍可认定为集体成员。
    (1)这里的搬迁人员不包括因地质灾害威胁、生存条件恶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按照省市县有关政策进行异地搬迁的人员,主要是指外来户群体。
    (1)但福建仅针对外省嫁入女,省内女性嫁入的需同时迁入户口方可认定其成员资格。
    (1)保留成员资格的除外。
    (1)但丧失成员资格并不意味着没有股权,可以通过买断股权的方式,让这部分群体放心市民化。当然这也是笔者后续要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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