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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与高丽间的贸易及文化交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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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姜吉仲
  • 年:2008
  • 作者机构:国立庆尚大学校人文大学;
  • 会议召开时间:2008-11-01
  • 会议录名称:宋史研究论丛 第9辑
  • 语种:中文
  • 分类号:K244;K312.33
  • 学会代码:SSYO
  • 学会名称:中国宋史研究会
  • 页数:32
  • 文件大小:2038k
  • 原文格式:D
摘要
<正>一、序言经过了唐末五代的混乱期,10世纪到13世纪可以说是东北亚大陆的北方游牧民族成长和崭露头角的时期。该时期北宋(960~1127)与高丽(918~1392)的关系是在与北方诸民族(907~1125,1115~1234)关系的框架内展开的。这些拥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北方游牧民族,对于宋朝和高丽是满足经济欲望的对象,也就是收取的对象。在这样的情况,高丽对
引文
(1)在北宋初期与高丽的关系而言,宋太宗淳化五年(994)至真宗咸平三年(1000),倍受北方游牧民族的强烈影响干涉,且从仁宗天圣八年(1030)至神宗熙宁三年(1070)之间,也是倍受他们的诸方面的干扰。可是,此时期,高丽与北宋之间,北宋向高丽派遣46回使节,且高丽向宋送遣19回使节(参考《宋史高丽传》,《御宋定史筌高丽传》,《高丽史世家》)。
    (1)《宋史》卷186,志第139,食货下8,互市舶法,第4559页。“雍熙中,遣内侍八人赍书帛,分四路招致海南诸蕃。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令并诣?浙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入其宝货。”
    (2)《宋史》卷487,列传246,外国3,高丽传,建隆三年10月,第14036页。
    (3)关于宋与高丽关系之研究成就,是较注目的文章如下:全海宗:《丽宋关系》,檀国大学《东洋学》7辑,1977年,第257~266页。全海宗:《对宋外交的性格》,《韩国史》,国史编纂委员会,1981,第329~349页。李龙范:《丽丹贸易考》,《东国史学》3辑,1965,第26~56页。金庠基:《丽宋贸易小考》,《震坛学报》第7集,1937,第234~277页。黄宽重:《南宋史研究》,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8。宋晞:《宋商在宋丽贸易中的贡献》,《史学汇刊》第8期,1977,第83~109页。宋晞:《明州在宋丽贸易史上的地位》,《宋史研究论丛》第2辑,1988,第60~86页。姜吉仲:《宋丽海上交通路线之演变及其原因》,《大陆杂志》卷78第6期,1989,第37~45页。拙稿《南宋与高丽政治外交和贸易关系之考察》,《庆熙史学》第16、17合辑,1992,第167~186页。拙著《高丽与宋金外交经贸关系史论》,台湾,文津出版社,2004.6。蒋非非等著:《中韩关系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金渭显编著:《韩中关系史研究论丛》,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4,2。
    (1)拙稿《宋与高丽海上交通路线之演变及其原因》,《大陆杂志》第78卷第6期,(1989,6)第278~279页。
    (2)《宋史》卷478,列传246,外国3,高丽传,建隆三年10月条,第14036页。
    (1)宋晞:《宋商在宋丽贸易中的贡献》,《宋史研究论丛》第2辑,1980,第146~159页。在此文中,宋晞授提出即从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至南宋帝昺祥兴元年(1278)的宋商人来往与高丽的统计。
    (1)《宋史筌》高丽传,嘉祐三年。
    (2)《高丽史》上,(亚细亚文化社,1990)卷9,世家卷第9,文宗三十二年6月,第189~190页。
    (3)《高丽史》上,卷9,世家卷第9,文宗三十二年7月,第191页。
    (4)《高丽史》卷9,文宗三十三年7月辛未,第192页。
    (5)《高丽史》中,文宗三十四年3月,7月,第194页。
    (1)《高丽史》中,文宗三十二年6月丁卯,7月乙未,7月辛未。三十四年7月癸亥条。此文详细记载两国间交流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1)罗浚:《宝庆四明志》(四库全书第487册)卷6,市舶条。
    (2)《宋史筌》高丽传,元丰八年条。《宋史》卷487,高丽传,元丰八年条,第14048页。
    (1)《高丽史》下,(亚细亚文化社版)卷95,列传卷第8,郑文傅传,第131页。“奉使入宋,所赐金帛分与从者,余悉买书以归。”
    (2)《高丽史》下,卷95,列传8,魏继廷传,第128页。
    (3)《宋史》卷186,志第139,食货下8,互市舶法,太宗雍熙条,元祐三年条,第4559页,第4561页。
    (1)《东坡全集》下,奏议卷13,《论高丽买书利害劄子》3首,第559~560页。
    (1)《宋史》卷186,食货下8,互市舶法,元丰二年条,第4560页。
    (2)《高丽史》上,卷4,世家卷第4,显宗二年4月丁卯条,第90页。
    (3)《高丽史》上,卷7,世家卷第7,文宗1,文宗九年2月戊申条,第155页。
    (4)《高丽图经》卷27,客馆条,第98页。
    (1)朱彧:《萍州可谈》,(四库全书子部344)卷2。“京师置都亭驿待辽人,都亭西驿待夏人,同文馆待高丽,怀远驿待南蛮。元丰待高丽最厚,沿路亭传皆名高丽。”
    (2)《东坡全集》下,奏议卷13《论高丽买书利害劄子》元祐年条,《东坡全集》,下奏议卷13《论高丽买书利害劄子》。
    (1)《东坡全集》下,奏议卷6《论高丽进奉》,第468页。
    (2)《东坡全集》下,奏议卷6《论高丽进奉状》,第468页。
    (1)《高丽图经》卷3,贸易条,第10页。
    (2)《高丽史》上,卷4,世家卷第4,显宗十三年5月丙子条,第104页。
    (3)《高丽史》上,卷4,显宗十八年8月壬午条,第108页。
    (1)《东坡全集》奏议卷6,《论高丽进奉状》,第469页。
    (2)《东坡全集》奏议卷6,《论高丽进奉状》,第469页。“臣谓此风岂可滋长。若驯致其弊,敌国奸细,何所不至。兼今来引致高丽僧人,必是徐戬本谋。臣已枷送左司理院根勘,即当具案闻奏。乞法外重行,以戒一路奸民滑商。”
    (3)《东坡文集》奏议卷8《乞禁商旅过外国状》,第493~494页。“检会杭州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奏泉州百姓徐戬公案,为徐戬不合擅为高丽国雕造经板二千九百余斤。公然载往彼国。却受酬荅银三千两。公私并不知觉。因此构合密熟,遂专擅受载彼国僧寿介前来,以帝奠亡僧浮源为名。欲献金塔,及欲住此寻师学法,显是徐戬不畏公法,冒求得厚利,以致招来本僧搔扰州郡。况高丽臣属契丹,情伪难测。其徐戬公然交通,略无畏忌,乞法外重行,以警闽浙之民,杜绝奸细。奉旨徐戬特送千里外州军编管。”
    (1)《东坡文集》奏议卷8,《乞禁商旅过外国状》,第494页。
    (2)《高丽史》上,卷5,世家卷第5,显宗十八年8月丁亥条。
    (3)《东坡文集》奏议卷13,《论高丽买书利害劄子》,元祐八年2月26日条,第562页。
    (4)《宋史》卷487,列传卷第246,外国3,《高丽传》,淳化二年条,第14040页。
    (1)《高丽史》上,卷4,世家卷第4,显宗十三年5月丙子条,第104页。
    (2)《宋史》卷487,高丽传,元丰八年条,但《高丽史》记载在宣宗七年(哲宗元祐五年,1090)赐《文苑英华》。
    (3)《宋史》卷487,高丽传,元祐七年条,第14048页。
    (4)《宋史筌》高丽传,建中靖国元年条。
    (5)《高丽史》上,卷10,宣宗八年6月丙午条,第212页。
    (1)《高丽史》卷3,世家卷第3,穆宗八年10月条,第83页。
    (2)《高丽史》上,卷4,世家卷第4,显宗1,显宗四年正月庚戌条,第92页。
    (3)《高丽史》上,卷7,世家卷第7,文宗六年6月戊寅条,第152页。
    (4)《高丽史》上,卷8,文宗十五年6月丁巳条,第169页。
    (5)《高丽史》上,卷8,文宗二十二年8月丁巳条,第177页。“召宋进士慎修、陈潜古、储元宾等试诗赋于玉烛亭。”
    (6)《高丽史》上,卷8,文宗二十五年5月戊戌条,第180页。“宪司奏宋人礼宾省注簿周沆本以文艺见用,今犯脏,请收职田遣还。制可。”
    (1)宋文人归化高丽的原因,是他们登第科举后,且还没有出仕官职,因此他们归化高丽,谋求官职,以求安定的经济生活。如这样的列,通过宋省试科举,然落榜殿试后,一部分文人去西夏得官职后,为西夏侵宋时立功等等。
    (2)《高丽史》上,卷11,世家卷第11,肃宗六年正月庚辰条,第232页。
    (3)《高丽史》上,卷11,肃宗七年3月丁丑条,第236页。“命尹瓘、李宏试进士于顺天馆,遣殿前副承旨梁信英赐宋朝细笔一千二百管于进士。”
    (4)《高丽史》中,卷74,志第28,选举2,景宗元年条,第616页。
    (5)《高丽史》中,卷74,志第28,选举2,穆宗元年条,第616页。
    (6)《高丽史》中,卷74,志第28,选举2,第616页。
    (7)《高丽史》中,卷74,志第28,选举2,睿宗十年条,第616页。上舍是宋太学科程中最高的阶段,且成绩优秀的太学生可直接除授官职。
    (1)《高丽图经》卷16《药局》,第55页。
    (2)《宋史筌》高丽传,《宋史》高丽传,《高丽史》卷9,文宗三十三年7月辛未条,第192页。
    (1)《高丽史》中,卷80志制34,文宗三十年条,第752页。
    (2)《高丽史》上,卷11,肃宗八年6月壬子条,第239页。户部侍郎刘逵和给事中吴拭来高丽的,是6月壬子的事,医官4人派遣的,是7月辛卯的事。但由前后的事情来看,医官留了高丽,而教医学教育。
    (3)《宋史筌》高丽传。《高丽史》上,卷14,睿宗十年7月戊子条,第278页。
    (4)《高丽史》中,卷14,睿宗十三年7月辛巳条,第290页。
    (1)《太宗实录》卷5,(世宗大王事业纪念会,1976)太宗十一年12月辛丑条,第102页。“定雅乐礼曹上言,前朝光王,遣使请唐乐器及工,其子孙世守其业,至忠烈王王朝,金吕英掌之,忠肃王朝,其孙得两掌之。”
    (2)《高丽史》中,卷75,志第29,选举3,文宗七年10月条,第641页。“判乐工有三四子者,以一子继业。”可知制定乐工是世袭的专门分野。
    (3)张师勋:《增补韩国音乐史》(1986,5,世光音乐出版社)第159~163页。
    (4)《高丽史》中,卷71,志第25,乐2,文宗二十七年2月乙亥条,第560页。
    (1)《高丽史》中,卷71,志第25,乐2,文宗三十一年2月乙未条,第560页。“三十一年乙未,燃灯御重光殿观乐,教坊女弟子楚英,奏王母队歌舞,一队五十五人,舞成四字,或君王万岁,或天下太平。”
    (2)宋芳松:《韩国音乐通史》第184~185页。在高丽唐和唐乐器方面,宋芳松对这一时期松宋乐的传播和乐舞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3)《高丽图经》卷40《乐律》,第139页。
    (4)《高丽史》上,卷6,世家卷第6,靖宗五年2月乙亥,丙子条,第129页。
    (1)《高丽史》中,卷71,志第25,乐2文宗二十七年2月乙亥条,第560页。
    (2)《高丽史》上,卷9,文宗三十二年6月丁卯条,第189~190页。
    (3)宋芳松:《乐掌誊录研究》第20页。《高丽史》卷80志第34,文宗三十年条,第758页。“大乐管铉房米一科十石,唐舞业兼唱词业一,笙业师一,唐舞师校尉一。”
    (4)《太宗实录》卷22,太宗十一年12月辛丑条:定雅乐礼曹上言,元丰年间,高丽求乐工而教之。
    (5)《高丽史》上,卷14,睿宗十一年10月戊辰条,第285页。
    (1)《高丽史》卷75,志第29,选举3,睿宗十八年6月条,第642页。“判工商乐人之子,虽有功,只赐物禁仕路。”
    (2)《高丽史》卷70,志卷第24,乐1,明宗十八年2月壬申条,第528页。“制乐工,逃亡冒居他肆者,令还本业。”
    (1)《高丽史》卷4,卷28。
    (2)《东坡文集》卷6,奏议《乞令高丽僧从泉州归国状》第475页。“泉州多有海舶人高丽,往来卖买。”
    (3)《东坡全集》卷8《乞禁商旅过外国札》,第4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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