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主持人语:地方立法的民间法维度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作者:谢晖
  • 中文刊名: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Original Ecological National Culture
  • 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3-20
  • 出版单位: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 年:2019
  • 期:02
  • 语种:中文;
  • 页:95
  • 页数:1
  • CN:52-1150/C
  • ISSN:1674-621X
  • 分类号:D927
摘要
<正>地方立法在我国的推进,尽管遭致学界不同的评论,如有的学者因为地方立法存在的种种乱象,强调"地方立法可以休矣"(周永坤);有些学者担心地方立法的急速扩容,会给人以"冒进之感"(秦前红),但如今地方立法主体的扩展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截至2018年,全国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主体已达354家(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9个较大的市,240个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和4个未设区的地级市)。因此,即使以上学者颇有见地的反思及所担忧的情形照旧,但
        
引文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