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时代,土地不仅是乡村振兴、缓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切入点,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作为农村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基础。文章认为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已显现诸多缺陷,如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较低、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多层次公平的要求等,因此,亟须以体现效率及公平为基点进行改革,达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需要的目的;并应在维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基础上,适当引入市场化模式,缩小权力寻租空间,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引文
(1)程怀儒:《现行农村征地制度的缺陷与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2)林俏:《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利研究》,《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3)孟勤国:《论新时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
(4)高飞:《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意蕴》,《法学研究》2016年第3期。
(5)陆继霞:《农村土地流转研究评述》,《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6)陈金涛、刘文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设计与实现路径探析》,《求实》2016年第1期。
(7)刘新卫、赵崔莉:《农村土地整治的工程化及其成因》,《中国农村经济》2017年第7期。
(8)全世文、胡历芳、曾寅初等:《论中国农村土地的过度资本化》,《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7期。
(9)杜伟、黄敏:《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