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若干问题探讨——以云南德宏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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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是我国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新生的一种分区,也是该轮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核心内容。在剖析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基本概念与内涵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进行了综合评述。以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为例,在确定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的规定,结合德宏州实际,制定了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体系,共计将德宏州划分为8个土地利用功能区,即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和林业发展区;同时,探索和确定了德宏州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的基本思路、技术路线和具体方法步骤,并应用GIS技术编制了德宏州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图。德宏州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研究结果符合德宏州实际,对指导全州未来土地利用与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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