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资源开发的潜力评价与开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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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文在分析中国煤炭资源空间赋存格局和1952~2005年中国煤炭资源开发的时空格局演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省区煤炭资源的开发历史、生态环境的脆弱程度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依据开发潜力指数(EP)法对中国煤炭资源的开发潜力进行定量评价。研究结果将中国各省区的煤炭资源开发潜力分为4个级别:(1)开发潜力大的有甘肃、云南、安徽、贵州、山西、宁夏、新疆、青海、陕西和内蒙古共10个省区,其开发战略主要为发挥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建立大型煤炭基地;(2)开发潜力较大的有重庆、河北、黑龙江、河南和山东共5个省区,其开发战略主要为接续传统衰老矿区的生产能力,整合资源,关闭小矿井,适度开发大中型矿井,稳步扩大生产规模;(3)开发潜力一般的有湖南、北京、吉林、四川、江苏、广西、辽宁、江西、福建和湖北共10个省区,其开发战略主要为改造现有矿区,减缓煤炭产量的下降速度,满足当地的煤炭消费需求;(4)开发潜力较小的有广东、浙江、上海、天津、西藏和海南共6个省区,其煤炭资源量很少,开发条件差、效益低,今后应发挥其产业结构先进和技术进步的优势,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减少煤炭资源消费。该研究成果将为中国可持续发展功能分区研究提供基础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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