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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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佛冈县农村居民点的现状分析,运用SPSS软件的分析功能,筛选出影响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构建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及DPS软件的矩阵计算功能,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最终,根据评价指标的权重和无量纲化值,运用二次综合函数,确定目标的集约利用度。依据评价结果,提出提高佛冈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的措施和意见。评价结果:经过探讨和评价,佛冈县各镇的集约利用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水头镇、迳头镇、龙山镇、高岗镇和汤塘镇。其中,水头镇的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集约利用程度最高,但属于文中划分标准的第Ⅱ等级,归于较集约利用的范畴;汤塘镇、迳头镇、高岗镇和汤塘镇的农村居民点用地的集约利用度属于基本节约的范畴,属于文中划分标准的第Ⅲ等级。总体来说,佛冈县的农村居民点的集约利用水平较低。在评价佛冈县各镇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的基础上,针对佛冈县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的现状,提出了相关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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