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色地质多种经营企业改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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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有色地质产业经济的深入发展,多种经营企业活力不足的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显露。诸如自主权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约束机制不健全、经济效益不高等问题。解决这些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是进行企业改制。有色地质多种经营企业改制必须解决以下问题:第一,实现队(局)企职责分离,使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主体;第二,理顺产权关系,完善企业法人制度;第三,转变经营机制,实现企业制度的变革。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要靠配套改革,要靠企业制度的创新。有色地质多种经营企业改制的意义在于通过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做到出资者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一方面使企业摆脱对队(局)的依附地位;同时,使队(局)解除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改制要有步骤地进行,需经过以下五个阶段:①改制前的准备阶段;②改制工作文件制作阶段;③实施方案的申报和审批阶段;④组织实施阶段;⑤总结完善阶段。改制的形式可考虑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转让(拍卖)四种形式。(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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