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征收权行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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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提出了征地范围改革方案,进行实地调查与测算,目的是为征地制度改革进行试点,为《土地管理法》修改、编制土地征收目录提供依据。研究结果表明:土地征收范围过宽,超出了“公共利益”的范畴。将土地征收权扩展到了整个经济建设用地,没有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将本应以市场行为获得的商业性开发用地也纳入国家土地征收权的客体范围,导致民事主体的私权被国家公权力不正当地剥夺。数据统计分析,在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中,属于营利性质的工商业、房地产等城市经营性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占总征地面积的21.9%。在划分征地范围时,建议根据基本国情分步骤、循序渐进地缩小征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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