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转企”要实现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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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勘单位的“事转企”要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跳跃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从宏观上讲,地勘单位的产权是明确的,但从微观上却又是模糊的。国有产权没有“人格化”,谁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和行使所有者的权力,没有落实到自然人。确立新型政企关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属地化后的地勘单位可先作为一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省政府的一个“准”集团式企业,独立于国土资源厅之外,向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应按照企业的模式去管理,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造,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董事会,其具有绝对选择自由和承担一定的责任。(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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