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中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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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许多国家最近制订了或者正在考虑制定新的矿业法。颁布新法规旨在废除不利于勘查和采矿的各种政策、使国民经济中的矿产部门实现现代化和减轻矿业对环境的影响。矿权归政府所有的现代矿业法,能够促进以社会和环境上健全的方式进行勘查、开发和生产。社会会因矿物原料提供的服务而重视矿产生产,特别是利用廉价的大宗矿产品来促进经济增长。社会还重视被采矿扰动的土地的其他用途,并寻求保护和复垦这些土地的效益好的方法。矿业公司通过按地表土地的社会保留价格付款并支付由采矿者产生的一部分级差地租,就可获得含矿土地的矿权。政府收入来自正常的公司利益和级差地租。国家监督能够保证考虑矿产品的相对全球可得性和其他价值。国家监督还能够通过宣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提供技术支持和资助有用的研究来提高适应效率。(穆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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