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实行阶梯的建议和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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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年:2010
  • 作者:朱成章
  • 单位1: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
  • 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语种:中文
  • 作者关键词:阶梯交叉补贴居民生活用电;电电费补贴
  • 起始页:13
  • 总页数:5
  • 刊名:中外能源
  • 是否内版:否
  • 刊频:月刊
  • 创刊时间:1996
  •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主办单位:中国能源研究会
  • 主编:鲍云樵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甲88号
  • 邮编:100011
  • 电子信箱:zhongwny@163.com
  • 卷:15
  • 期:5
  • 期刊索取号:P830.6 141-5
  • 数据库收录:中国期刊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收录期刊;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收录期刊;波兰《哥白尼索引》(IC)收录期刊;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期刊;美国《石油文摘》(PA)收录期刊;
  • 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
摘要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单一制低电,存在着严重的交叉补贴。电交叉补贴不能合理体现资源值,无法引导用户合理消费;不能体现公平负担原则;同时也无法保证电力工业发展所需的资金;不利于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2008年我国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排灌、化肥生产等几项电费补贴金额高达2852.5亿元。不解决交叉补贴问题,就不可能建立起电力工业的市场经济。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是逐步减少交叉补贴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尽管有学者认为阶梯科学性差,但对于中国而言,阶梯比目前实行的单一制低电还是要科学、实用得多。实行阶梯可以采用3种模式,其中阶梯分时电优点较为突出。在四川、浙江、福建3省试行阶梯过程中,关于用电户户数、第一段电量水平以及各段电等问题值得探讨。我国实行阶梯的目的是要取消严重的交叉补贴,使低收入群体在电上得到优惠,政府应当承担对低收入用户的电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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