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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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准编号:HJ 482-2009
  • 其他标准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SULFUR DIOXIDE.FORMALDEHYDE ABSORBING.PARAROSANILINE SPECTROPHOTOMETRY
  •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2009-09-27
  • 实施日期:2009-11-01
  • 摘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262-94)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4年10月26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262-94)废止。
  • CCS:Z15
  • ICS:13.040
  • 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
  • 标准状态:有效
  • 页数:10
  • 发布年份:2009
  • 代替标准:GB/T 15262-1994
  • 引用标准:无
  •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当使用10ML吸收液,采样体积为30L时,测定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检出限为0.007MG/M<上标3>,测定下限为0.028MG/M<上标3>,测定上限为0.667MG/M<上标3>。当使用50ML吸收液,采样体积为288L,试份为10ML时,测定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检出限为0.004MG/M<上标3>,测定下限为0.014MG/M<上标3>,测定上限为0.347MG/M<上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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