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老矿山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以及新矿山开采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点多面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入长期面临着总量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治理投入来源大部分如景德镇市一样,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入,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其他投资主体和商业化的投融资手段未充分介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领域.本文通过分析景德镇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并分析了投融资在投融资机制、渠道陈旧和投资主体单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对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的加大财政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激励政策、拓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融资渠道,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投融资模式并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