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车污染现状及治理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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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陈耀强
  • 会议时间:2014-04-12
  • 关键词:在用汽车 ; 尾气污染 ; 环境治理 ; 催化剂
  •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化学学院,教育部绿色化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四川省机动车尾气净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都,610064
  • 母体文献:第十八届全国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汞污染防治技术暨细颗粒物(PM2.5)治理技术研讨会论文集
  • 会议名称:第十八届全国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汞污染防治技术暨细颗粒物(PM2.5)治理技术研讨会
  • 会议地点:洛阳
  •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 语种:chi
  • 分类号:X70;X5
摘要
全国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发布的城市的PM2.5的数据表明城区的PM2.5明显高于郊区的PM2.5,在用汽油车的PM2.5排放测定表明催化剂过期未更换的汽油车PM2.5高达483 ug/m3,在用车的HC,NOx和CO排放测定表明行使18万公里的车超标10倍左右,行使32万公里的车污染物超标20倍左右,行使70万公里的车超标100倍以上,远超过有铅汽油和化油器时代的排放.上述结果表明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主要是由汽车排放造成的,并且所占的比例远高于以往的评估.其原因在于过期的催化剂未更换,由沉积物造成的催化剂孔道堵塞.国家法规规定满足国2,国3和国4排放标准的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的使用寿命分别为8万,8万和10万公里,但这些强制实施的法规未得到实施.汽车的PM2.5具有粒度小,毒性大,数量极大,不沉降和在人的呼吸带内排放,危害远大于其他类型的污染.在用车的排放管理在于实施严格的检测/维护(I/M)制度和处罚制度.在用车的排放管理的目标为:(1)对于车厂必须保证法规规定的催化剂寿命,如达不到除免费更换外,还得接受高额罚款甚至进监狱.(2)对于车主,催化剂寿命到期时只有两条路,及时更换,如不更换必须接受高额罚款甚至进监狱.(3)对于检测站(I站),更换催化剂的维护站(M站)和催化剂厂,如果出现检测作假,更换催化剂作假和生产催化剂作假,同样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坐牢.(4)政府负责法规的制定和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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