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转对制度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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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A Supplementary Study of Zhuandui(转对) System of Northern Song Dynasty
  • 作者:任石
  • 英文作者:REN Shi;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Communication,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 关键词:北宋 ; 转对 ; 身份等级
  • 英文关键词:Northern Song Dynasty;;Zhuandui(转对) System;;status hierarchy
  • 中文刊名:SHXZ
  • 英文刊名:Collected Papers of History Studies
  • 机构: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
  • 出版日期:2016-09-01
  • 出版单位:史学集刊
  • 年:2016
  • 期:No.166
  • 语种:中文;
  • 页:SHXZ201605013
  • 页数:8
  • CN:05
  • ISSN:22-1064/K
  • 分类号:121-128
摘要
北宋时期的转对,是一种带有补充性、"兜底"性质的奏对方式。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权益,转对的覆盖面较广、频度较低,并以庶官群体为主体,采用一种相对分散的分配方式,注重保障奏事群体最基本的上殿机会。不过,这种力求"兜底"、注重轮次、"撒胡椒粉式"的权益分配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转对的施行过程中君臣交流的深度。
        Zhuandui( 转对) System of Northern Song Dynasty is a kind of way for the officials to answer the questions of their emperors,which is characteristic of supplement and comprehensiveness. As an important political right and interests,Zhuandui System has wide coverage,low frequentness and mainly used by the common government official group,it took a relatively decentral method of allotting,paying attention to guaranteeing the stating official group the most essential chances of going up to the court. However,to a certain extent Zhuandui system restricted the depth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emperor and the officials.
引文
(1)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4-146页;[日]平田茂树:《宋代政治结构试论---以“对”和“议”为线索》,[日]平田茂树著,林松涛、朱刚等译:《宋代政治结构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61-189页;徐东升:《从转对、次对到轮对---宋代官员轮流奏对制度析论》,《厦门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第45-51页;陈晔:《北宋政情、政风下的转对制》,《史学月刊》,2010年第11期,第40-50页;[日]藤本猛著,王海燕译:《宋代的转对与轮对制度》,邓小南、程民生、苗书梅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2012)》,河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4-62页;王化雨:《宋朝君主的信息渠道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年,第86页;王化雨:《宋代视朝活动探研:以时间和班次为中心》,姜锡东主编:《宋史研究论丛》第14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18页;周佳:《北宋中央日常政务运行研究》,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85-199页。
    (2)王化雨:《宋代视朝活动探研:以时间和班次为中心》:“上殿奏事,也是一种政治权益,故需根据身份差异作出不同分配。”参见姜锡东主编:《宋史研究论丛》第14辑,第9页。
    (3)本文运用“身份等级”的概念,指代的是“一体多元”的身份综合体,其中包含了职任的因素,并非仅指品秩身份等级。
    (4)在宋代,侍从的基本范畴跨越了多个序列。在北宋前期,主要包括:本官两省给舍·谏议以上、两制以上、带待制以上职名;元丰改制以后,范畴变化为职事官谏议大夫或权侍郎以上、带待制以上职名、寄禄官太中大夫以上。参见张祎:《宋代侍从官的范围及其相关概念》,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三十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83-107页。
    (1)(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之一:“大两省以上领务京师,若有公事,许时请对”,中华书局影印本,1957年版,第1841页。
    (2)王化雨:《宋代视朝活动探研:以时间和班次为中心》,姜锡东主编:《宋史研究论丛》第14辑,第9页。
    (3)(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〇之一,第3733页。
    (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淳化二年十一月丙申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724页。
    (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咸平三年十一月壬午条,第1032页。
    (6)(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〇之二,第3733页。
    (7)(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〇之三,第3734页。
    (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丙午条:“今谓常参曰朝官”,第500页。
    (2)参见张祎:《宋代侍从官的范围及其相关概念》,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三十四卷,第83-107页。
    (3)(宋)宋敏求撰,诚刚点校:《春明退朝录》卷中:“每五日,文武朝臣厘务、(令)[不]厘务并赴内朝,谓之‘百官大起居’。”(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页)
    (4)据(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〇之四:治平四年十一月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诏曰:“宜令御史台每起居日,令百僚转对。”(第3734页)
    (5)(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〇之四,第3734页。
    (6)《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769页。
    (7)(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六,熙宁四年八月庚午条载:“诏御史台,转对官候轮遍即罢”(第5505页);另据卷二二八,熙宁四年十一月壬午朔条载:“集贤院学士、史馆修撰、判秘阁宋敏求转对。”(第5540页)可见,废罢转对制度应是在熙宁四年十一月以后。
    (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〇七,元祐二年十一月壬戌条:“户部尚书李常转对”,第9900页。
    (2)(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三,《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2页。
    (3)阎步克先生指出,中国位阶是“复式”的,由繁多的序列和丰富的等级手段构成,各种位阶各有其用,互相配合而相得益彰;同时又是一元化的,各种位阶共同支撑着一个等级金字塔。参见阎步克:《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4)曾肇:《上哲宗乞复转对》,赵汝愚编,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点校整理:《宋朝诸臣奏议》卷七七《百官门·转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837页。
    (5)据(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元祐二年至元祐八年,转对官主要包括:1)元祐三年五月朔,翰林学士兼侍读苏轼、户部侍郎苏辙(卷四一〇,第9981-9986页);2)元祐四年五月朔,中书舍人彭汝砺(卷四二六,第10294-10296页);3)元祐六年八月朔,知开封府范百禄(卷四六三,第11047-11050页);4)元祐六年十二月朔,礼部侍郎兼侍讲范祖禹(卷四六八,第11177-11181页);5)元祐七年五月朔,吏部尚书王存(卷四七三,第11285页)。以上转对都是在月朔举行。
    (6)朱瑞熙:《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第145页。
    (7)(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三,元祐六年八月戊子条,第11047页。
    (8)(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〇,元祐三年五月丙午条,第9981页。
    (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三,元祐七年五月庚子条,第11285页。
    (2)(宋)晁说之:《嵩山文集》卷一《元符三年应诏封事》:“仰惟祖宗之时,相二人或三人,又有参知政事四三人,枢密、宣徽使四五人,使相、节度使五六人,学士、舍人七八人,内外两制数十人,馆职又数十人。……仁宗已患近岁大臣体轻,议者以当时两制不满五十人为陋。”(《四部丛刊》续编本,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46页)
    (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〇,元祐八年正月己亥条,第11424页。
    (4)参见张祎:《宋代侍从官的范围及其相关概念》,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三十四卷,第83-107页。
    (5)孔武仲:《上哲宗乞轮侍从官进对》,赵汝愚编,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点校整理:《宋朝诸臣奏议》卷四九《百官门·侍从》,第532-533页。
    (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九〇,绍圣四年八月癸未条:“翰林学士承旨蔡京言:‘文德殿视朝转对’。”(第11618页)
    (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六,绍圣四年四月己酉条,第11558页。
    (3)(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〇之六,第3735页。
    (4)(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六〇之九,第3737页。
    (5)(宋)李心传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四,绍兴二年五月戊子条载:“手诏:‘用建隆故事,行在百官日轮一人专对,令极言得失。’先是,诏省台官限半月各述利害,条具以闻。而御史中丞沈与求言:‘台谏系言事官,遇有职事,非时入对,不在轮对及条列之限。’乃命厘务官通直郎以上如初诏。”(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122页)
    (6)(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仪制六之二三:“(绍兴八年)十月十三日,诏閤门:‘今后应从官上殿,令次台谏,在面对官之上引。’”(第1945页)
    (1)吕大防:《上英宗应诏论水灾》,赵汝愚编,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点校整理:《宋朝诸臣奏议》卷四一《天道门·灾异》,第418页。
    (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九,天圣八年九月丙辰条,第2543页。
    (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七,天圣七年三月癸未条:“诏百官转对,极言时政阙失如旧仪,在外者实封以闻。”(第2504页)
    (4)(宋)李心传撰,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九《百官转对》,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70页。
    (5)参见王化雨:《宋朝君主的信息渠道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年,第87页。
    (6)参见曾肇:《上哲宗乞复转对》,赵汝愚编,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点校整理:《宋朝诸臣奏议》卷七七《百官门·转对》,第8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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