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粱传入中国的时间、路径及初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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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Discuss on the Time, Path of Sorghum's Introduction into China and its Preliminary Popularization
  • 作者:赵利杰
  • 英文作者:ZHAO Li-jie;Institute for the History of Natural Science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School of Humanities,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 关键词:高粱 ; 传入 ; 中国 ; 初步推广
  • 英文关键词:sorghum;;introduction;;China;;preliminary popularization
  • 中文刊名:ZGNS
  • 英文刊名:Agricultural History of China
  • 机构: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2-28
  • 出版单位:中国农史
  • 年:2019
  • 期:v.38;No.160
  • 语种:中文;
  • 页:ZGNS201901001
  • 页数:12
  • CN:01
  • ISSN:32-1061/S
  • 分类号:5-16
摘要
关于高粱传入中国的时间及路径,中外学者提出了多种猜想。按时间可以划分为史前传入说、两汉魏晋传入说和宋元传入说;按路径可以划分为西北丝绸之路传入说、西南丝绸之路传入说及东南海上丝绸之路传入说。通过对新发现文献及考古资料的分析,本文否定了高粱在史前时期传入中国的观点,认为高粱应该是在两汉魏晋及宋元时期通过多种途道先后传入中国。许多学者认为高粱虽在两汉时期就已经传入中国,但直到元代之前都未引起人们的注意。本文认为两汉到宋元时期是高粱在中国的初步推广时期。在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高粱在南方得到较快的推广;唐末五代以来,高粱在北方的种植规模得到迅速的扩张,最终成为了农家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物。
        Chinese and foreign scholars have put forward a variety of conjectures about the time and path of sorghum's introduction into China. According to the time, it can be divided into prehistoric introduction theory, Han to Wei Jin dynasties introduction theory, Song to Yuan dynasties introduction theory. According to the route, it can be divided into Northwest Silk Road, Southwest Silk Road and Southeast Sea Silk Road.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newly discovered documents and archaeological data, this paper denies the view that sorghum was introduced into China in prehistoric period, and holds that sorghum should have been introduced to China through various paths in the Han to WeiJin dynasties and Song to Yuan dynasties.Many scholars believe that sorghum was introduced into China during the Han Dynasty, but it did not attract people's attention until the Yuan Dynasty.This paper holds that the period from Han Dynasty to Song Yuan Dynasty is the initial spreading period of sorghum in China.In the Han to Wei Jin dynasties,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sorghum was rapidly popularized in the South China. Since the end of the Tang Dynasty and the five dynasties, the scale of sorghum cultivation in the north China was rapidly expanded and eventually became an indispensable important crop for farmers.
引文
[1]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2.
    [2]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韩茂莉.中国历史农业地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徐海荣.中国饮食史[M].杭州:杭州出版社,2014.
    (1)韩茂莉:《中国历史农业地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55页。
    (2)宋镇豪:《五谷、六谷与九谷——谈谈甲骨文中的谷类作物》,《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4期。
    (3)陈梦家将其释为稷,即谷子、小米;裘锡圭、郭旭东、宋镇豪认为字像植于田中的穗形大而直的农作物,似指高粱;彭邦炯、温少锋、袁庭栋等认为此字应厘定为畬,但彭邦炯认为畬的本义当为耕治田地,卜辞借为苴,是麻的一种,温少锋、袁庭栋认为畬当读为稌,稌就是稻。(参见王艳玲:《甲骨文谷物与耕作类词语研究》,2011年河北大学硕士论文,第40页)
    (4)安志敏:《大河村炭化粮食的鉴定和问题——兼论高粱的起源及其在我国的栽培》,《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
    (5)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北省石家庄市庄村战国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6)南京博物馆:《江苏新沂县三里墩古文化遗址第二次发掘简报》,《考古》1960年第7期。
    (7)赵志军:《小麦传入中国的研究》,《南方文物》2015年第3期。
    (1)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市大河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
    (2)安志敏:《大河村炭化粮食的鉴定和问题——兼论高粱的起源及其在我国的栽培》,《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
    (3)刘莉等:《郑州大河村遗址仰韶文化“高粱”遗存的再研究》,《考古》2012年第1期。
    (4)胡谦盈:《陕西长武碾子坡先周文化遗址发掘纪略》,载《胡谦盈周文化考古研究选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年。
    (5)李璠:《甘肃省民乐县东灰山新石器遗址古农业遗存新发现》,《农业考古》1989年第1期。
    (6)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北方考古研究室:《民乐东灰山考古》,科学出版社,1998年;赵志军:《小麦传入中国的研究——植物考古资料》,《南方文物》2015年第3期。
    (7)蒋宇超、王辉、李水城:《甘肃民乐东灰山遗址的浮选结果》,《考古与文物》2017年第1期。
    (8)刘俊勇:《辽宁大连大嘴子稻谷、高粱的发现与研究》,《农业考古》1992年第3期。
    (9)张剑、孙新科:《试论夏代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载《夏文化研究论集》,中华书局,1995年。
    (10)赵春青:《夏代农业管窥——从新砦和皂角树遗址的发现谈起》,《农业考古》2005年第1期。
    (11)吴耀利:《水选法在我国考古发掘中的应用》,《考古》1994年第4期。
    (12)中科院遗传植物研究所:《汝州李楼遗址出土炭化粮粒的鉴定》,《考古学报》1994年第1期。
    (13)孔昭宸、刘长江、何德亮:《山东滕州市庄里西遗址植物遗存及其在环境考古学上的意义》,《考古》1997年第7期。
    (1)Andrew M.Watson:Agricultural Innovation in the Early Islamic Worl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9-11.
    (2)东北博物馆:《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3)侯仁之、俞伟超:《乌兰布和沙漠的考古发现和地理环境的变迁》,《考古》1973年第2期。
    (4)卫斯:《试探我国栽培高粱的起源》,《中国农史》1984年第2期。
    (5)广州市文管会、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357页。
    (6)扬州市博物馆等:《扬州邗江县胡场汉墓》,《文物》1980年第3期。
    (7)李毓芳:《浅谈我国高粱的栽培时代》,《农业考古》1986年第1期;咸阳市博物馆:《陕西咸阳马泉西汉墓》,《考古》1979年第2期;唐金裕:《西安西郊汉代建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2期。
    (8)夏鼐:《十年来的中国考古新发现》,《考古》1959年第19期;贺官保:《洛阳老城西北郊81号汉墓》,《考古》1964年第8期。
    (9)安志敏:《大河村炭化粮食的鉴定和问题——兼论高粱的起源及其在我国的栽培》,《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
    (10)翦伯赞:《考古发现与历史研究》,《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第9期。
    (11)卫斯:《试探我国栽培高粱的起源》,《中国农史》1984年第2期。
    (1)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第695页。
    (2)王利华:《〈广志〉成书年代考》,《古今农业》1995年第3期。
    (3)曹金华著:《后汉书稽疑》,中华书局,2014年,第1244页。
    (4)《汉书》卷96上《西域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892-3893页。
    (5)王毓瑚:《我国自古以来的重要农作物(中)》,《农业考古》1981年第2期。
    (6)中共云南省政策研究室主编:《云南省情》,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页。
    (7)(永昌郡)有闽濮、鸠僚、僄越(公元四世纪以后统治缅甸的僄人)、裸濮、身毒(印度古称)之民([晋]常璩撰,刘琳校注:《华阳国志校注》,巴蜀书社,1984年,第430-432页。)
    (1)昆明石寨山等遗址出土的大量战国至汉的青铜器,上面有中亚人突出特征的人物像,亦有印度、缅甸出产的玛瑙、玉珠、海贝等物(游修龄:《玉米传入中国和亚洲的时间途径及其起源问题》,《古今农业》1989年第2期)
    (2)《史记·大宛列传》:“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曰:‘安得此?’大夏国人曰:‘吾贾人往市之身毒。身毒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其俗土著,大与大夏同,而卑湿暑热云。其人民乘象以战。其国临大水焉。’以骞度之,大夏去汉万二千里,居汉西南。今身毒又居大夏东南数千里,有蜀物,此其去蜀不远矣。今使大夏,从羌中,险,羌人恶之;少北,则为匈奴所得,从蜀宜径,又无寇。”《史记·西南夷列传》:“骞因盛言大夏在汉西南,慕中国,患匈奴隔其道。诚通蜀身毒道便近,有利无害。”
    (3)陆韧、余华:《南方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互连互通的历史进程》,《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4)关于这一时期的“蜀黍”,学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蜀黍”指的就是今天的高粱,“蜀黍”指从蜀地传入中原的“黍”;第二种观点也认为蜀黍就是今天的高粱,但“蜀黍”之“蜀”当释为大,蜀黍即大黍也,它并不是从蜀地传入中原的;第三种观点认为此时的“蜀黍”并没有描述形态特征,不能因为后世的蜀黍是指高粱,就断定这时的蜀黍也是高粱,这里的“蜀黍”可能只是黍的一个品种。
    (5)王媛:《〈博物志〉的成书、体例与流传》,《中国典籍与文化》2006年第4期。
    (6)第康道尔认为高粱在梵文时期之后传入印度,最后始传入中国,时在公元初年(第康道尔:《农艺植物考源》,俞德浚、蔡希陶编译,胡先骕校订,[上海]商务印书馆,1940年,第222-225页);星川清亲认为,公元4世纪以前,高粱经印度传入中国([日]星川清亲着,段传德等译:《栽培植物的起源和传播》,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年,第30页);何炳棣认为,高粱在公元三世纪以前,经印度由西南蜀地传入中国,“蜀黍”一名便是由此而来。(Ping-Ti Ho:The Cradle of the East.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5:380-384),等。
    (7)[晋]张华:《博物志》卷2,士礼居本。
    (8)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中华书局,2009年,第1017页。
    (8)[宋]李昉:《太平御览》卷842《百谷部六》,四库全书本。
    (10)如石声汉先生认为“庄子曰”三字不是后人掺入,便是张华伪托,并根据吴征镒先生的建议,认为应作“地节三年”,地节是汉宣帝的年号,地节三年是公元前67年(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中华书局,2009年,第1017页)。吕思勉先生赞同第一种版本,他认为今本《庄子》之所以无此语,是因为西晋时郭象在注解《庄子》时删去了(吕思勉《读史杂记》,译林出版社,2016年,第1203页)。
    (1)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第695页。
    (2)《山海经》:“大荒之中,有人名曰驩头。鲧妻士敬,士敬子曰炎融,生驩头。驩头人面鸟喙,有翼,食海中鱼,杖翼而行,维宜芑、苣、穋、杨是食。有驩头之国。”
    (3)卢勋、李根蟠:《民族与物质文化史考略》,民族出版社,1991年,第48-51页。
    (4)周明初校注:《山海经》,浙江文艺出版社,2016年,第156页。
    (5)李小瑞:《云南植物考古现状》,《南方文物》2016年第1期。
    (6)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博物馆:《广州汉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357页。
    (7)吴惠珠:《汉唐时期岭南的植物资源及其利用》,郑州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4-15页。
    (8)龚世扬:《秦汉时期岭南粮食作物的种植及相关问题》,《农业考古》2018年第3期。
    (9)《汉书·地理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671页。
    (1)《唐大诏令集》卷109《禁岭南货卖男女敕》,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567页。
    (2)Ping-Ti Ho:The Cradle of the East.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5:382-383.
    (3)石声汉:《中国农学遗产要略》,农业出版社,1981年,第43页。
    (4)[明]何乔远《闽书》卷150《南产志上》:“蜀黍……北人曰高粱,泉曰番黍”;[清]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诸儒但谓高粱为北种,不知漳泉皆曰番黍”;[乾隆]《泉州府志》卷19《物产》:“蜀黍,亦名薯黍,有赤、黑二色,叶似芦苇,俗名曰番黍”;[嘉庆]《惠安县志》卷13《物产》:“蜀黍,亦名番黍”;[康熙]《平和县志》卷10《风土志》:“稷,一名穄,北方谓之高粱,南人谓之番黍”,等。
    (5)[日]篠田统:《白干酒——高粱的东来》,载《栽培植物考》第1辑,台湾精华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58年,第101-106页。
    (6)[元代]忽思慧所撰,成书于天历三年(1330年)。
    (1)韩茂莉:《中国历史农业地理》,第256页。
    (2)李约瑟、黄兴宗:《中国科学技术史》第6卷第5分册《发酵与食品科学》,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66页。
    (3)张元济等辑:《存复斋文集》卷3上,《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
    (4)[元]无名氏:《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己集《造曲法》,中国商业出版社,1986年。
    (5)《农桑辑要》:“《务本新书》:‘薥黍,宜下地,春月早种。省工、收多、耐用。人食之余,擸碎多拌麸糠,以饲五牸,外:秸秆,织箔、夹篱寨、作柴烧。城郭货卖,亦可变物。’”《王祯农书》:“薥黍,春月种,不宜用下地。茎高丈余,穗大如帚,其粒黑如漆,如蛤眼。熟时收刈成束,攒而立之。其子作米可食,余及牛马,又可济荒。其梢可作洗帚,秸秆可以织箔、夹篱、供爨,无可弃者。亦济世之一谷,农家不可缺也。”《农桑衣食撮要》:“(三月)种秫黍:种宜下地,春月早种,收多。其子可食。秸秆可夹篱寨,又作柴烧。城郭间货卖,多得济益也。”
    (6)韩茂莉:《中国历史农业地理》,第256页。
    (7)何炳棣:《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香港中文大学,1969年,第140页。
    (8)Andrew M.Watson:Agricultural Innovation in the Early Islamic Worl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11-14.
    (9)何炳棣:《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第136-140页;王思明:《外来作物如何影响中国人的生活》,《中国农史》2018年第2期;[日]筱田统:《中国食物史研究》,高桂林、薛来运等译,中国商业出版社,1987年,第27-28页;等。
    (1)[宋]唐慎微:《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25《米谷部中品》,四部丛刊本。
    (2)[唐]苏敬《唐本草》:“黍有数种,其苗亦不似芦,虽似粟而非粟也。”
    (3)[清]孙星衍:《孙渊如诗文集·易卦九六解》,四部丛刊本
    (4)[宋]司马光著;胡三省校注:《资治通鉴》,中华书局,2011年,第3257页。
    (5)[宋]朱熹《诗集传》:“黍,谷名,苗似芦,高丈余,穗黑色,实圆重。”
    (6)[明]陈效修,黄仲昭纂:[弘治]《兴化府志》卷13《山物考》,清同治十年重刻本。
    (7)万历二十二年《望江县志》卷4《食货志》:“黍,即秫也,俗呼为芦穄,性寒,多服令人好睡,小儿食之不能行,同牛肉酒食,生寸白虫。”
    (8)“黍米,性寒……不堪久服,昬五脏,令人好睡。……不得与小儿食之,令不能行。”“牛肉不得和黍米、白酒食之,生寸白虫。”见[宋]唐慎微:《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卷25《米谷部中品》,四部丛刊本。
    (9)荆州、郢州及江北地区恰好是永嘉之乱后北方移民迁入的重点地区。
    (10)淳熙《新安志》卷2《物产》:“其穄有三:黑穄者,籼穄也;赤穄者,穤穄也;籼穤本稻之名,籼瘠而穤腴,故穄粟之类借此以别之。二穄皆长大如芦,故俱号芦穄,红黄穄则低小。”
    (11)萧县唐代欧盘窑遗址浮选出的谷物中,发现了高粱。见杨文昊等:《安徽萧县欧盘窑遗址浮选结果及分析》,《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1期。
    (12)[宝祐]《重修琴川志》卷9《叙产》:“穄有二种:黄穄、芦穄,如麻子粒。”
    (13)嘉泰《会稽志》卷17《草部》:“木粟,秆大,径寸,苗如芦,高丈余,粒比粟殊大,皮黑性黏,亦是秫尔。乡民但用作餈,入秋始熟,盖亦黍属。”
    (14)宝祐五年(1257年)《仙溪志》卷1《风俗》:“县三面皆山,而濒海之地仅东南一隅,生齿日繁,田畴有限,中产藉曲药以营生,细民莳蔗秫以规利。”蔗秫是甜高粱的别名。
    (1)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第102页。
    (2)[正德]《琼台志》卷8《土产上》:“牛黍,即芦穄……北人谓之稌黍,树髙丈许,二月种,五月熟。”宣统《定安县志》:“黍,有黑、黄二种。黑者名牛黍,苗如蒹葭,高丈余,穗黑色……黄者名金黍,有糯无粳,其叶其穗皆如牛黍,但矮小。”民国《感恩县志》:“黍类有三,曰金黍(一名黄黍)、牛黍、狗尾黍”,等。
    (3)张丕远主编:《中国历史气候变化》,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289-291页。
    (4)[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第3797-3798页。
    (5)《资治通鉴》卷259《唐纪75》,中华书局,2011年,第8546页。
    (6)己酉,贝州言:“民之析居者,例皆加税,谓之罚税,惟其家长得免。清河、清阳、历亭三县,户罚丝五分、盐五升、钱五十,武城县复增钱五十,漳南县又增蜀黍八升,而他州悉无此例,请除之。”诏可。[宋]李焘撰,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7《仁宗·天圣七年》,中华书局,2004年,第2507页。
    (1)乙卯,斩两地供输人、北界探事百姓王千,家属送潭州编管。千坐放火燔日沟驿庙,诬北人以求赏也。先是,雄州牒涿州捕贼,并指柴头、草秆、蜀黍为证,王安石言:“柴头、草秆、蜀黍岂独北界有之,纵非兵士失火,安知非本地分人与兵士及村耆有隙,故放火以累之乎?”见[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5《神宗·熙宁六年》,第5952-5953页。
    (2)富占军:《内蒙古商都县前海子村辽墓》,《北方文物》1990年第2期;《辽上京城址勘查报告》,载《内蒙古文物考古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第516页。
    (3)韜,土皓切,音讨,关西呼蜀黍曰韜黍。([宋]丁度:《集韵》卷6,楝亭五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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