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的重要探索,对完善刑事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7月22日,《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后在全国多地开展试点。仙居法院作为全市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试点法院,按照部署,迅速开展相关改革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在被告人主动履行财产刑从宽、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从宽量刑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提升了审判质效,减少了司法对抗,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仙居法院实现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4. 3天,同比减少7. 5天;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下降至0,同比减少5个百分点。
引文
[1]吴春妹,贾晓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经验与理性[J].中国检察官,2017(11):14-18.
[2]高峰.浅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理性人”概念[J].法制与社会,2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