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的道德到超义务的道德——重审学校德育的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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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郭淑豪 ; 程亮
  • 关键词:义务的道德 ; 义务的道德 ; 道德教育 ; 学校德育
  • 中文刊名:ZJYX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 机构: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学系;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
  • 出版日期:2017-02-10
  • 出版单位:中国教育学刊
  • 年:2017
  • 期:No.286
  •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当代中国学校变革实践的正当性研究”(项目编号:BHA160097)研究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ZJYX201702021
  • 页数:6
  • CN:02
  • ISSN:11-2606/G4
  • 分类号:95-100
摘要
道德有义务的道德和超义务的道德之分。义务的道德是个体必须履行的道德方面的责任,不履行必会遭到谴责;超义务的道德则是个体根据情境作出的高尚选择,不履行可以得到理解或谅解。在学校德育中,以义务的道德为起点进入超义务的道德,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其切合德性伦理学的指向,符合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规律,也适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追求。走向超义务道德的教育路径在于:在完整的道德叙事情节中理性地传递道德美德,在冲突的道德情境中促进个体道德判断的发展,在道德实践中确保超义务道德的德性追求。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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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也有可能其认为那是自己的义务,但是其心中的“义务”已经超越了上述所说的“显见义务”基准,后面会谈到职业角色等因素对超义务道德的影响。
    (2)这里暂且不考虑孔子对二者的评价以及社会效应,只是借助这两个典故来分析“做好事是否要报酬”在“义务的道德”和“超义务的道德”层面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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