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期过后为啥还要受影响——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才能为事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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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石艳红
  • 中文刊名:JANC
  • 出版日期:2019-05-01
  • 出版单位:中国纪检监察
  • 年:2019
  • 期:No.587
  • 语种:中文;
  • 页:JANC201909020
  • 页数:3
  • CN:09
  • ISSN:10-1269/D
  • 分类号:34-36
摘要
<正>春天来了,但李进心里的冬天似乎还没有过去。2016年1月,由于下属单位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就审批通过了一个项目,引发群众的集体上访和媒体广泛关注。作为主管领导,时任县城管局局长的李进被问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按照有关规定,行政警告处分的影响期是6个月。但是,李进为此所受的影响却远远超过这一期限。2016年底,在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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