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媒体普法传播具备较强优势,并且相比其他传播模式,此模式具备较强独特性,能够将法律传播的主动性提高,使民意与法意间可能产生的冲突得到缓解。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普法传播模式开始与媒介进行融合,此融合方式有效的将新媒体及传统媒体普法传播合成为一种力量,不但使新媒体普法信息传播模式中存在琐碎化及浅表化问题得到解决,还有效促进了我国法治信息之间的交流,进而实现普法信息覆盖率上的提升。文章针对新媒体普法传播模式创新进行探讨。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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