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保甲制度不再是中国传统保甲之翻版,它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与地方自治的融合,并使其初具了民主色彩。不过,国民政府试图借助保甲制度以改革中国基层政制的梦想最终在当时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化为泡影,因为中国四分五裂的政局、凋敝的国民经济、拮据的人才资源和严酷的战争环境,都不可能为国民政府这种政制改革的尝试提供起码的条件。尽管如此,国民政府推行的保甲制度深入中国腹地,将代表国家权力符号的乡镇公所设立于大大小小的乡镇集市,而各省政府在保甲机构的运行中亦作了适合本地实地情形的调整,如甘肃省政府对"联保"的主体化及权力化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县政府与保甲机构的联系,加强了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控制。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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