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以宁波市江北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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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兆康
  •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成员资格界定 ; 制度创新 ; 数据库
  • 中文刊名:SDNJ
  • 英文刊名:Shanxi Agricultural Economy
  • 机构: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 出版日期:2019-02-15
  • 出版单位:山西农经
  • 年:2019
  • 期:No.243
  •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7JJD790018)《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研究》课题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SDNJ201903026
  • 页数:3
  • CN:03
  • ISSN:14-1065/F
  • 分类号:47-48+54
摘要
在农村土地征用款发放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实践中,宁波市江北区创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操作程序、界定方法、成员分类以及集体经济待遇享有程度等办法,创造性提出了预备成员、原成员等新理念,提出了城乡户籍统一后新增人员界定办法、建立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委员会等政策建议与工作举措,为化解城市化、工业化发展难题提供了有益经验。
        
引文
[1]张兆康.集体成员资格界定的江北探索[J].农村经营管理, 2017(5):13-14.
    [2]张兆康,傅起升.试论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J].农村经营管理, 2015(10):42-43.
    [3]张兆康.集体成员界定操作办法浅析[J].农村经营管理, 2013(3):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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