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遗嘱并存,该以哪份为准?
详细信息    查看全文 | 推荐本文 |
  • 作者:唐园 ; 刘艳
  • 中文刊名:RMZY
  • 英文刊名:People’s Friend
  • 机构: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 出版日期:2019-06-10
  • 出版单位:人民之友
  • 年:2019
  • 期:No.376
  • 语种:中文;
  • 页:RMZY201906025
  • 页数:1
  • CN:06
  • ISSN:43-1227/D
  • 分类号:41
摘要
<正>案例李某名下拥有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产。2014年12月13日,李某立下自书遗嘱:由其女李甲、其子李乙各继承房屋的一半,并还银行贷款本息10万元。2015年1月10日,李某再次立下自书遗嘱:房子价款除偿还银行10万贷款本息、前妻谭某投入的18万装修款和买保险的钱款外,其余由谭某、李甲、李乙各继承三分之一。2015年6月10日,在李丙、张某的见证下,李某又立下代书遗嘱:在2015年1月10日
        
引文

© 2004-2018 中国地质图书馆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46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129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编:100083

电话:办公室:(+86 10)66554848;文献借阅、咨询服务、科技查新:665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