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非刑事化成因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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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陈艺轩
  • 关键词:反垄断法 ; 刑事化 ; 成因
  • 中文刊名:FBZX
  • 英文刊名:Legality Vision
  •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出版日期:2018-01-05
  • 出版单位:法制博览
  • 年:2018
  • 语种:中文;
  • 页:FBZX201801080
  • 页数:2
  • CN:01
  • ISSN:14-1188/D
  • 分类号:150-151
摘要
本文着探讨我国《反垄断法》非刑事化成因,从危害性市场竞争制度《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的模糊性等方面说明反垄断法非刑事化的意义。
        
引文
[1]王健.威慑理念下的反垄断法刑事制裁制度——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改稿)〉相关规定[J].法商研究,2006(1).
    [2][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儿编.现代经济法入门[M].谢次昌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162.
    [3]李国海.论反垄断法中的慎刑原则——兼论我国反垄断立法的非刑事化[J].法商研究,2016(01).
    [4]王晓晔.加重制裁——本身违法的卡特尔类型及法律后果[J].国际贸易,2004(8).
    [5]王永治.深化改革促进竞争反对垄断[A].王晓晔编.反垄断法与市场经济[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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