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毒瘾社区服刑人的矫正范式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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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Correction Paradigm Shifts for Prisoners of Drug-related Communities
  • 作者:敬雪华 ; 王利荣
  • 英文作者:JING Xue-hua;WANG Li-rong;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关键词:社区服刑人员 ; 吸毒成瘾 ; 循证矫正 ; 戒毒康复
  • 英文关键词:community prisoners;;drug addiction;;evidence-based correction;;drug rehabilitation
  • 中文刊名:BJLB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Beijing Union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1-20
  • 出版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年:2019
  • 期:v.17;No.63
  •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7年一般项目“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的检察监督实证研究”[项目编号:CLS(2017)C31];; 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十九大”专项重点项目“以‘十九大’社会协同治理理念反思我国社区矫正的困境与出路”(项目编号:2017XZZXZD-05);; 西南政法大学毒品问题研究基地支持项目“社区矫正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实证研究”(项目编号:XZDP2017012)
  • 语种:中文;
  • 页:BJLB201901015
  • 页数:11
  • CN:01
  • ISSN:11-5117/C
  • 分类号:120-130
摘要
吸毒成瘾的社区服刑人员兼具罪犯和病人的双重身份,因而受到社会排斥的程度大于普通服刑人,基于特殊病理原因,这类服刑人复吸毒品和再次危害社会的风险均高于普通服刑人,因此社区矫正的通用范式很难有效引导其割断与供毒者的共生关联和接受社会行为规则。借国家司法部优化行刑制度和引入循证矫正之势,本着行刑与治疗的双重定位,基于犯因、病情以及社会支持系统寻找客观证据,根据这类人个体情形予以观念、行为、心理引导和规范,调整和优化社区戒毒康复和矫正方案,更有可能减少其对毒品的依赖程度且将对社会的危害降至最小程度。配合循证矫正与医疗,打破部门执法壁垒和科层禁锢,跟进制度支持;分享对这类人定期检测评估的信息,减少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对个人社区生活的困扰;针对社区矫正期间予以强制隔离戒毒或强制治疗,明确折抵公式。以上应是社区矫正部门践行治本安全观的重要选择。
        Drug-addicted community prisoners have the dual identity of criminals and patients, showing high risk of recidivism, difficulty in accepting supervision, and greater social exclusion. The common paradigm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is difficult to guide effectively its symbiosis with the donors. For such special groups, through corrective paradigm shifts, based on the culprit, condition and social support system to find corrective evidence objectively put some people with existing drug addiction into effective monitoring, control the treatment process and fine correction programs, and optimize to achieve the best results of correction and treatment.
引文
[1] 郑海、李国华:《中观视野下重新犯罪的罪刑样态与耦合关系》,《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年第4期。
    [2] 莫洪宪:《毒品犯罪的挑战与刑法的回应》,《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10期。
    [3] 刘建宏主编:《中国吸毒违法行为的预防及矫治》,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5页。
    [4] 商小平、陆铮宏:《经济发达地区缓刑人员重新犯罪刍议——以H市X区缓刑人员的矫正工作为视角》, 《法治研究》2014年第11期。
    [5] 司法部社区矫正局:《全国社区矫正发展情况与数据统计》,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261页。
    [6] 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2016中国毒品形势报告》,https://baike. baidu. com/item/2016%E5%B9%B4%E4%B8%AD%E5%9B%BD%E6%AF%92%E5%93%81%E5%BD%A2%E5%8A%BF%E6%8A%A5%E5%91%8A/22487425 fr=aladdin。
    [7] 何荣功:《十年来我国毒品滥用趋势与特点的实证分析——兼论我国毒品治理方向的调整》,《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8] 项昌林、董海波、曹攀伟、陈建群:《涉毒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中国司法》2015年第12期。
    [9] 王利荣:《社区矫正应向何处去——以重庆市试点情况为切入点》,《刑事法评论》2010年第1期。
    [10] 王利荣:《行刑一体化视野下的矫正体制架构——写在〈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之际》,《当代法学》2017年第6期。
    [11] 张桂荣、司绍寒、陈静:《美国循证矫正实践的概念及基本特征》,《犯罪与改造研究》2012年第6期。
    [12] 夏苏平:《循证矫正中国化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4页。
    [13] 张崇脉:《当代美国循证矫正及其启示》,《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6期。
    [14] [美]戈特弗里、[美]赫希,吴宗宪、苏明月译:《犯罪一般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5] 何荣功:《我国“重刑治毒”刑事政策之法社会学思考》,《法商研究》2015年第5期。
    [16] 霍俊阁:《毒品犯罪人社区矫正研究》,《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8期。
    ① 《禁毒法》在不同场合分别使用社区戒毒康复、对阿片类毒品的维持治疗,不表明二者是并列的逻辑关系。按文义解释,社区戒毒康复的字义涵摄了美沙酮门诊治疗。亦即现有社区矫正对象中包括接受维持治疗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
    ① 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人。
    (1)“犯罪情节较轻”的规定具有模糊性。犯罪情节较轻作为判断行为人没有再犯罪危险的依据,需要达到何种程度,刑法并没有具体规定,操作起来没有一定的规范制约,具有随意性。二是“悔罪表现”的规定具有不确定性。悔罪表现是行为人主观意识在客观上的反映。这种反映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不容易判断。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跟“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一样成为了法官在裁判中最难把握的条件。
    (2)2004年国家出台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四免”指的是:1.对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2.在全国范围内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3.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免费母婴阻断药物及婴儿检测试剂;4.对艾滋病病人的孤儿免收上学费用。“一关怀”指的是: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纳入政府救助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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