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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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侯海军
  • 关键词:美国 ; 企业破产重整制度 ; 司法制度
  • 中文刊名:SCZG
  • 英文刊名:China Market
  • 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6-03
  • 出版单位:中国市场
  • 年:2019
  • 期:No.1009
  • 语种:中文;
  • 页:SCZG201918032
  • 页数:2
  • CN:18
  • ISSN:11-3358/F
  • 分类号:74-75
摘要
美国的破产重整制度对其他国家的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文章分析了美国破产重整司法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做法,提出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法官要进一步树立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尊重商人的司法理念;逐步探索设立专门审理破产案件的审判机构;完善加强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机制;配套建立合格的破产管理人队伍和科学合理的指定管理人机制。对完善我国破产重整立法和司法提出了相关建议。
        
引文
[1]张海征.破产重整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研究[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
    [2]何欢,韩长印.美国破产重整制度改革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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