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上的宽容是从近代西方宗教宽容思想中演化而来的。法律宽容原则实质上是正义与自由秩序的宽容,对法律的不宽容权利滥用予以不宽容的对待,应该以法律上的宽容视角对待法律上的空白,考量法律设置的合理性与新兴事物发展的理性价值。文章认为,法律宽容原则并非没有限度,当对法律的根本的自由、公平、正义价值造成实质性破坏的时候,法律宽容原则难以适用之时,法律责任原则应该作为法律宽容原则的补充,发挥对难以宽容法律不宽容的零容忍的态度,以推动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历程。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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