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以降,社会急剧转型的需要与西学东渐的影响,致使中国县政发生了诸多变化。在县政理念上,尽管出现自治倾向,但重官利而轻民益的宗旨并没有彻底改变;在县政治理模式上,小政府模式逐渐被打破,大量西方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被借鉴,但农耕文明的社会现实并没有彻底改变;在县级政权职责上,捍卫国家利益的功能有所加强,而维护社会福利的职能却被忽略;在县政立法上,呈现出重个体而轻体系的弊端。尽管不能否认此时县政变革取得了一定进步,但统治阶层治理国家能力的孱弱注定近代中国县制变革之路步履维艰与任重而道远。
引文
[1]欧阳修,等.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梁启超.梁启超全集(第6卷)[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3]顾炎武.顾亭林诗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莫鹏.国民政府时期的县自治宪法文化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
[5]萧公权.论县政建设[J].独立评论,1936(218).
[6]苗书梅.宋代县级公吏制度初论[J].文史哲,2003(1).
[7]杨鸿年,欧阳鑫.中国政治制度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
[8]魏光启.近代县制问题的历史思考[J].博览群书,2005(10).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许康.管理、创新与商战[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4.
[11]钱端升.民国政治史(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德]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14]孙承泽.天府广记[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4.
(1)近年来,温铁军提出的中国古代“皇权不下县”观点备受学界关注与认可。然而,也有学者对此持不同认识,诸如杨念群、胡恒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皇权不下县”应只是一种表象,皇权对国家的控制应该是无处不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