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南北朝“皇太弟”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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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姜望來
  • 中文刊名:PWJN
  • 机构:武漢大學歷史學院;
  • 出版日期:2014-12-31
  • 出版单位: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
  • 年:2014
  • 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项目“謡讖與十六國北朝政治;社會變遷研究”(批准號:14CZS014)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武漢大學自主科研項目資助
  • 语种:中文;
  • 页:PWJN201400001
  • 页数:10
  • CN:00
  • 分类号:8-16+301
摘要
<正>如所周知,自周代確立嫡長世及制以來,中國古代皇(王)位傳承以父死子繼爲合乎制度的、主要的模式,一般預建爲儲副、待先皇駕崩後繼承帝位者,從制度上而言應是皇帝之"嫡長子"即所謂"皇太子";儘管在現實政治中因爲種種複雜原因,繼位者未必爲嫡長子(有時甚至未必爲子),然而父死子繼的合法性,無論在帝國的政治、儒家的理論還是在社會的輿論、民衆的觀念中,都得到普遍的承認。但是,歷史總有例外。作爲皇儲的名號,除普遍性的屬於父死子繼範疇的"皇太
        
引文
1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劄記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290—291頁。
    2《史記》卷五八《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太后謂帝曰:‘吾聞殷道親親,周道尊尊,(《索隱》:殷人尚質,親親,謂親其弟而授之。周人尚文,尊尊,謂尊祖之正體。故立其子,尊其祖也。其義一也。)安車大駕,用梁孝王爲寄。’景帝跪席舉身曰:‘諾。’罷酒出,帝召袁盎諸大臣通經術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謂也?’皆對曰:‘太后意欲立梁王爲帝太子。’帝問其狀,袁盎等曰:‘殷道親親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質,質者法天,親其所親,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長子。周道,太子死,立適孫。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於公何如?’皆對曰:‘方今漢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當立子……臣請見太后白之。’”漢景帝母竇太后欲讓景帝舍其子而立其弟梁孝王爲儲,景帝狐疑問通經術之儒臣,袁盎等堅決表示反對,並將儒家那一套當立子不當立弟的大道理講了出來,後來此事自然也就作罷。
    3參《晉書》卷五三《愍懷太子傳》、《愍懷太子附子臧傳》、《愍懷太子附子尚傳》,卷六四《清河康王遐附子覃傳》。
    1《資治通鑑》卷一〇七東晉孝武帝太元十三年:“五月,秦太弟懿卒,諡曰獻哀。”
    1《北史》卷五一《齊宗室諸王上·上洛王思宗附子元海傳》:“皇建末,孝昭幸晉陽,武成居守,元海以散騎常侍留典機密。初,孝昭之誅楊愔等,謂武成云,事成,以汝爲皇太弟。及踐位,乃使武成在鄴主兵,立子百年爲皇太子,武成甚不平。先是,恒留濟南於鄴,除領軍厙狄伏連爲幽州刺史,以斛律豐樂爲領軍,以分武成之權。武成留伏連而不聽豐樂視事。乃與河南王孝瑜僞獵,謀於野,暗乃歸。”《周書》卷一二《齊煬王憲傳》:“齊領軍段暢直進至橋。憲隔水招暢與語,語畢,憲問暢曰:‘若何姓名?’暢曰:‘領軍段暢也。公復爲誰?’憲曰:‘我虞候大都督耳。’暢曰:‘觀公言語,不是凡人,今日相見,何用隱其名位?’陳王純、梁公侯莫陳芮、内史王誼等並在憲側。暢固問不已。憲乃曰:‘我天子太弟齊王也。’”
    1如《禮記·檀弓上》(《十三經注疏·禮記注疏》卷六,北京: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公儀仲子之喪,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趨而就子服伯子於門右,曰:‘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後略)。’子游問諸孔子,孔子曰:‘否,立孫。’”《公羊傳·隱公元年》(《十三經注疏·春秋公羊傳注疏》卷一,北京: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何休《解詁》曰:“禮,適夫人無子立右媵,右媵無子立左媵,左媵無子立嫡侄娣,嫡侄娣無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無子立左媵侄娣。質家親親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孫而死,質家親親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孫。其雙生也,質家據見立先生,文家據本意立後生。皆所以防愛争。”從人類歷史發展而言,弟及也確實更多是較落後時代、較落後民族所更多採用的儲位傳承方式,子繼基本上隨著文明程度的提升而逐漸佔據主流,可參考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關於古代由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轉變時期繼承制度的論述。
    2趙翼注意到了晉代兄終弟及之傳統與現象,其於《廿二史劄記》卷八“晉帝多兄終弟及”條謂:“晉司馬師、司馬昭相繼專魏政,是開國時已兄弟相繼。後惠帝以太子太孫俱薨,立弟豫章王熾爲皇太弟,即位,是爲懷帝。哀帝崩,母弟奕立,是爲廢帝海西公。安帝崩,母弟德文立,是爲恭帝。以後惟北齊文宣、孝昭、武成,亦兄弟遞襲帝位,然孝昭廢濟南王而自立,武成廢樂陵王而自立,非晉之依次而立也。”(《廿二史劄記校證》,第163頁)晉代兄終弟及與北齊兄終弟及存在差别,這在下文還將論及。
    1如十六國時代第一個建立皇太弟爲皇儲的匈奴劉聰,其父劉淵曾爲西晉皇太弟司馬穎之太弟屯騎校尉,其後以皇太弟登帝位之西晉懷帝又爲劉聰所俘,匈奴劉氏於西晉立皇太弟之故事自然相當熟悉,所以推測劉氏之建立皇太弟,應是陽借漢人所創名號,陰傅匈奴舊有之傳統。
    2關於北魏帝系及諸帝親屬關係,可參《魏書》之《序紀》及諸帝紀;又李憑《北魏平城時代》附録之“力微至北魏建國前拓跋氏世系表”與“北魏王朝世系表”對於北魏建國前後諸帝繼承序列與親屬關係有簡明的顯示,《北魏平城時代》(修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12—413頁。田余慶:這個階段(按,指拓跋部落時期)的歷史,實際上也是兩種繼承秩序的激烈競争更爲古老的兄
    3田余慶:“這個階段(按,指拓跋部落時期)的歷史,實際上也是兩種繼承秩序的激烈競争。更爲古老的兄終弟及制符合立長君以維持部落勢力的原則,有他存在的理由,因而往往得到部落大人更多的支援。但是同5兄弟以及父5兄弟衆多,選擇中易生糾紛,兄終弟及制歸根結柢也不利於拓跋社會秩序的穩定。而且兄弟之數畢竟是有限的,拓跋權位還得讓下一5來傳承。所以皇后或母后干預繼承秩序,在艱難的鬥争中爲父死子繼制開闢道路,也是拓跋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文帝沙漠汗以後出現的后權(包括皇后、母后)支撑君權的反復競逐,是形成父死子繼秩序的艱難而必不可少的階段;而道武帝時出現的子貴母死之制,又是既否定后權又鞏固父死子繼秩序的決定性的一步。”《拓跋史探》(修訂本),北京:三聯書店,2011年,第14—15頁、第17頁。田先生的學生李憑亦有類似看法:“在皇權的繼承問題上,道武帝的原則是與拓跋社會舊的傳統習俗相違背的……在尚處於脱離母權制不久的父家長制社會階段的拓跋部内,部落首領的繼承實行兄終弟及制。但是,道武帝卻要按照中原漢族社會的制度,實行父子相繼的皇位繼承制。與此同時,道武帝還制定了子貴母死制度,企圖杜絶拓跋部政治生活中長期存在的母權干預政治現象,並藉以抑制與拓跋皇室聯姻的部落貴族勢力。”前揭李憑《北魏平城時代》(修訂本),第67 頁。
    1北周孝閔帝宇文覺、明帝宇文毓、武帝宇文邕及對人自稱“太弟”之齊王宇文憲爲兄弟四人。北齊弟及觀念更爲强烈,弟及現象更爲明顯,文襄帝高澄、文宣帝高洋、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爲兄弟四人,高演亦曾許諾以弟高湛爲皇太弟;有關北齊兄終弟及現象,拙撰《高洋所謂“殷家弟及”試釋》(《武漢大學學報》2010年第2期)一文有詳細討論。
    2唐長孺《魏晉南北朝隋唐史三論》,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4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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