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对宗教、政治和市民社会的直接批判,隐喻了"现实的人"的信仰被宗教、法哲学和金钱所异化的状态,并由此将"现实的人"的信仰异化归结为三种形式,即宗教形式、金钱形式和法哲学形式。然而,这一切都是由于"现实的人"的价值取向背离于"人的现实"而造成的信仰异化。一方面表现为"外在性的压迫"造成人对现实的无奈;另一方面表现为"内在性的束缚"造成人的心灵的空寂,这种心灵的空寂是对人的自我意识的贬谪。最后,信仰主体——"现实的人"的祛魅,要在批判中超越人的自我意识的贬抑。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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