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哲学方法论新探——以“解释学循环”为视角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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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A New Exploration of the Methodology of Dai Zhen's Philosophy——An Observ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ermeneutic Circular”
  • 作者:邓国宏
  • 英文作者:Deng Guohong;
  • 关键词:戴震 ; 哲学方法论 ; 解释学循环
  • 中文刊名:KZYJ
  • 英文刊名:Confucius Studies
  • 机构: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出版日期:2018-03-25
  • 出版单位:孔子研究
  • 年:2018
  • 期:No.166
  •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乾嘉时期的荀子学研究”(项目编号:17JYC720002)的阶段性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KZYJ201802014
  • 页数:10
  • CN:02
  • ISSN:37-1037/C
  • 分类号:108-117
摘要
利用"解释学循环"理论来考察和评论戴震的哲学方法论,学界已有之阐述还存在层次不明和理解偏失的问题。通过梳理和区分"解释学循环"的三重含义,以此对照考察戴震的哲学方法论论述,可知其一方面有与现代哲学解释学相通的地方,另一方面亦有自身的不足。更为重要的是,经过对比,戴震哲学方法论的合理价值、独有特色及其不足,亦得以明白彰显。
        
引文
(1)吴根友:《明清哲学与现代中国哲学诸问题》,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39页。
    (1)徐复观和牟宗三对于清儒“由训诂以明义理”的哲学方法论也提出过类似的批评,只不过还没有明确地使用“阐释学循环”或“解释学循环”这类概念。参见徐复观:《研究中国思想史的方法与态度问题》,《徐复观文集》第2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2页;牟宗三:《研究中国哲学之文献途径》,季啸风、李文博主编:《哲学论著与哲学家研究》第1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1-7页。
    (2)李畅然:《辨清代客观化解经方法论同“诠释学的循环”原理之疑似---以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和焦循〈孟子正义〉为焦点》,载《文化与诗学》2008年第2期。
    (3)何卫平:《通向解释学辩证法之途---伽达默尔哲学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2001年版,第131页。
    (1)(2)何卫平:《通向解释学辩证法之途---伽达默尔哲学思想研究》,第135页。
    (1)戴震:《与段若膺论理书》,《孟子字义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84页。
    (2)戴震:《与方希原书》,《戴震全书》第6册,合肥,黄山书社,2010年版,第373页。
    (3)(4)(5)戴震:《与是仲明论学书》,《戴震全书》第6册,第368,368,369页。
    (1)(3)钱钟书:《管锥编》,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71,172页。
    (2)戴震:《毛诗补传序》,《戴震全书》第1册,第127页。
    (4)段玉裁:《戴东原集序》,《戴震全书》第7册,第228页。
    (5)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戴震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6页。
    (6)李畅然在辨析李明辉、黄俊杰套用“解释学循环”批评戴震、焦循解经活动之错误时也指出,就清儒解经活动的实际来看,“清人解经方法论也并非只有‘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的单方向方法论”,可谓是借对戴震等人的解经实践的考察给出了笔者这一认识的佐证。李畅然还引用葛兆光先生的观点,指出清儒在解释经文字义时寻求通例的想法即是“通过整体以理解个别”;他自己又以戴震的“一字之义,当贯群经”“以字考经,以经考字”的说法来证明“戴震即有‘通观一体’而非‘分见两边’的方法论”。但是,李畅然未能注意区分“解释学循环”的各层次涵义,其所谓戴震解释字义寻求通例、“一字之义,当贯群经”的主张与做法,已经不是文本内部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了,所以以此回应李明辉、黄俊杰等人的批评,未免犹有不相应的地方。李畅然的相关看法详见其《辨清代客观化解经方法论同“诠释学的循环”原理之疑似---以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和焦循〈孟子正义〉为焦点》一文。
    (1)陈奂:《段氏说文解字跋》,《三百堂文集》卷上,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55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37页。
    (2)(3)吴根友:《明清哲学与现代中国哲学诸问题》,第139页。
    (4)(5)魏冰娥:《戴震“因言明道”的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论启示》,载《理论与现代化》2009年第3期。
    (1)戴震:《与姚孝廉姬传书》,《戴震全书》第6册,第370页。
    (2)名物、度数之内容,就其处于某一经典之脉络之中,属于相对于经典文本整体而言的部分;就其背后表达的经典时代之社会生活内容而言,则属于相对于经典文本而言的整体。前者的理解属于“解释学循环”之第一重内容,后者则涉及“解释学循环”的第二重内涵。
    (1)戴震:《与姚孝廉姬传书》,《戴震全书》第6册,第370-371页。
    (2)戴震:《古经解勾沉序》,《戴震全书》第6册,第375页。
    (3)戴震:《郑学斋记》,《戴震全书》第6册,第405页。
    (4)戴震:《春秋究遗序》,《戴震全书》第6册,第381页。
    (5)周光庆亦曾就戴震的“余私谓《诗》之辞不可知矣,得其志则可以通乎其辞。作《诗》之志愈不可知矣,蔽之以“思无邪”之一言,则可通乎其志”和“大其心”“精其心”“以心相遇”等论说作出分析和评论,认为戴震的“所谓‘大其心’‘精其心’,是以承认其‘心’的先在、承认其‘心’的作用为前提的;而所谓‘断之以思无邪’,则又是以承认解释角度的重要影响为前提的。这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西方当代哲学解释学大师伽达默尔关于‘合法偏见’的著名理论。应该说二者不无相似相通之处”。他肯定戴震持有与西方哲学解释学相似的承认解释活动中的“前理解”为“合法偏见”的主张。详见周光庆:《戴震〈孟子〉解释方法论》,载《孔子研究》1998年第4期。
    (6)吴根友:《明清哲学与现代中国哲学诸问题》,第147页。
    (1)李畅然:《辨清代客观化解经方法论同“诠释学的循环”原理之疑似---以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和焦循〈孟子正义〉为焦点》。李畅然肯定了清儒解释《孟子》过程中的这种“前理解”的参与,但是他又认为,用“诠释学循环”来描述,戴震的错误不在于缺失了从整体(义理)到部分(考据)的方法,而只有从部分(考据)到整体(义理)的方法,然而在其诠释活动中,恰恰是从整体(义理)到部分(考据)的过程远远盖过了从部分(考据)到整体(义理)的过程。李畅然这里所指的理解过程中的整体盖过部分,实是指清儒的“前理解”过重,“经学诠释中,对经书的整体性理解往往是明白无疑地先于对经书本文的阅读就已经给出了的。整体性的理解并非直接通过整合文本诸部分的理解而得来,而是来自文本之外的时代精神或教义独断论”,然后以此“前理解”对于解释对象断章取义、为我所用。他没有注意到,既然这种“前理解”与文本是外在的关系,那么它与待解释对象的要素并不构成一种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前理解”盖过解释对象并不能用“解释学循环”中的“整体”盖过“部分”来说明,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部分盖过部分(解释者的“前理解”是理解活动中的部分,解释对象(包括要素及其整体)也是部分)。
    (2)刘清平:《儒学传统中的启蒙晨辉---论戴震哲学的思想实质》,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
    (3)何卫平:《通向解释学辩证法之途---伽达默尔哲学思想研究》,第161页。
    (1)戴震:《与某书》,《戴震全书》第6册,第478页。
    (2)叶瑛:《文史通义校注》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75页。
    (3)当然,如果把语言世界看作是现实世界的镜像的话,那么也可以说戴震由此通过语言而间接地注意到了语言背后的整个经典时代的一般生活世界对于经典细节理解的意义,而且戴震通过名物、制度的考核也直接涉及到了经典文本产生时代的生活世界的部分特别内容。
    (4)参见[美]倪德卫:《儒家之道---中国哲学之探讨》,周炽成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7-3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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