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中国书法艺术理论发展史上,唐代书学理论是有其特殊贡献的。以往的书法理论大多注重对历代书家、书体造型的品评,掺杂着少许对书家内心感悟的描绘。而自唐代开始,受老庄等哲学思想的影响,形而上的哲学意味愈发浓厚。书论家们经过他们对前人理论的深刻体悟、精心提炼以及对自己书法实践的再总结,产生出许多富有哲学韵味的书法艺术理论新体系。
引文
[1]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3页。
[2]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长春: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3]杨素芳、后东生编,《中国书法理论经典》,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2页。
[4]同注[3],第96页。
[5]同注[3],第96页。
[6]同注[3],第97页。
[7]同注[3],第158页。
[8]同注[3],第160页。
[9]同注[3],第159页。
[10]同注[3],第150页。
[11]同注[3],第147页。
[12]同注[3],第145页。
[13]同注[3],第143页。
[14][德]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86-187页。
[15]同注[3],第149页。
[16]同注[3],第102页。
[17]同注[3],第142页。
[18]同注[3],第142页。
[19]同注[3],第143页。
[20]同注[3],第144页。
[21]同注[3],第94页。
[22]同注[3],第147页。
[23]同注[3],第147页。
[24]同注[3],第110页。
[25]同注[2],第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