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发展促进了分配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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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Does th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Finance Promote Equitable Distribution?
  • 作者:李海昕 ; 李天德
  • 英文作者:Li Haixin;Li Tiande;
  • 关键词:民间金融 ; 分配公平 ; 金融监管 ; 实体经济
  • 中文刊名:RWZZ
  • 英文刊名: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 机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4-16 09:53
  • 出版单位:人文杂志
  • 年:2019
  • 期:No.276
  • 语种:中文;
  • 页:RWZZ201904009
  • 页数:8
  • CN:04
  • ISSN:61-1005/C
  • 分类号:86-93
摘要
缓解金融资源分配不均,促进分配公平,是发展民间金融的目的之一。然而,近年来民间金融的发展却一直未达到此目的。且有研究认为,民间金融与传统正规金融一样,都具有扩大两极分化的内在属性。政府的法律与政策监管约束是抑制两极分化,促进金融公平的必要条件。但民间金融的非正规特性,监管难度远大于正规金融,实际的规制效果非常有限,致使目前情况下,民间金融活动带来的分配不公和分配扭曲更加明显。由此可见,理想状态下发展民间金融以实现普惠金融,进而促进分配公平的目标并不能自动实现。对待民间金融,应当从普惠金融与促进分配公平之间关系的角度入手,应进一步强化完善有关监管和规制措施,使相应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约束民间金融的行为,通过民间金融真正实现普惠金融,以推动实现公正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理想目标。
        
引文
(1)方文全:《中国收入差距与金融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江淮论坛》2006年第1期。
    (2)杨胜刚、侯振兴:《金融对收入分配影响研究进展》,《经济学动态》2013年第4期。
    (3)胡德宝、苏基溶:《金融发展缩小收入差距了吗?---基于省级动态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年第10期。
    (4)陈刚:《金融多样性与财产性收入---基于增长和分配双重视角的审视》,《当代财经》2015年第3期。
    (5)江春、江鹏:《金融发展如何更好地改善收入分配:理论进展与中国对策》,《金融发展研究》2011年第11期。
    (6)杜晓山:《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体系》,《中国金融》2010年第10期。
    (7)徐鹏:《于欢犯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人民日报》2018年5月7日,第11版。
    (8)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完善法律规制规范民间借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人民法院报》2014年9月5日第8版。
    (1)方敏:《诱人“套路贷”连环套害人》,《人民日报》2018年5月7日,第11版;赵昂:《遏制网贷乱象不只需要严格监管》,《工人日报》2018年5月7日,第5版;岳品瑜、宋亦桐:《“砍头息”秘而不宣的网贷潜规则》,《北京商报》2018年3月14日,第T22版,等等。
    (2)范军:《大学生自杀校园网贷亟待规范》,《检察日报》2016年3月16日,第6版;郭建杭:《暴力催收高利贷横行激怒监管“现金贷”整顿风雨欲来》,《中国经营报》2017年4月17日,第A08版。
    (3)戴曼曼:《P2P疯狂校招争抢小鲜肉30万高薪是噱头还是人才荒?》,新华网,2015年11月5日,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11/05/c_128397269.htm,2018年6月16日访问。
    (4)金佚:《P2P行业50万年薪招人才为什么还是一将难求?》,凤凰网,2014年8月19日,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819/12952928_0.shtml,2018年6月16日访问。
    (5)叶洁纯、孙景锋:《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崛起相关业务员月薪过两万》,腾讯网,2013年10月29日,http://gd.qq.com/a/20131029/009291.htm,2018年6月16日访问。
    (6)李明:《当前民间借贷案件飙升的原因、难题与解决》,《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3期。
    (7)董俊武:《我国民间借贷案件专题分析报告》,《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8年第8期。
    (8)最高人民法院:《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中国经济网,2018年4月23日,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804/23/t20180423_28920530.shtml,2018年10月16日访问。
    (9)党均章:《当前金融风险新热点》,《中国金融》2016年第24期。
    (1)最高人民法院:《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中国经济网,2018年4月23日,http://finance.ce.cn/rolling/201804/23/t20180423_28920530.shtml,2018年10月16日访问。
    (2)反映此类极端个案的报道、评论文章,如于聪说:《我所亲历的北京抢房潮》,2016年3月7日,http://mt.sohu.com/20160307/n439620558.shtml,2018年6月16日访问;张洛鸣:《高房价是在制造中产阶级还是在消灭他们?》,2016年11月29日,http://mt.sohu.com/20161129/n474430995.shtml,2018年6月19日访问。
    (3)孔祥鑫、方问禹、郑钧天、董建国:《房地产销售乱象依旧,谁在顶风作案》,《新华每日电讯》2016年10月11日,第6版。
    (1)向松祚:《新资本论---全球金融资本主义的兴起、危机与救赎》,中信出版社,2015年,第363页。
    (2)[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96、408页。
    (3)Glaeser Edward L.and Jose Scheinkman,“Neither A Borrower Nor A Lender Be:An Economic Analysis of Interest Restriction and Usury Laws 1,”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vol.1,no.41,1998,pp.1~36.转引自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第451页。
    (1)樊纲:《民间金融利弊谈》,《领导决策信息》1999年第12期。
    (2)2015年10月24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管制。但根据现行司法政策文件和司法判例,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含复利、罚息、滞纳金、违约金等)总计仍不得超过年利率24%。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22号)。并且正规金融机构还受到较强的行业自律约束,其中包括利率自律约束。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未实际支付利息的情形,司法提供保护的利率上限为24%,已经实际支付利息的情形,司法承认的年利率上限为36%。
    (4)域外立法例情况参见许德风:《论利息的法律管制》,《北大法律评论》2010年第1期;刘道云、曾于生:《综合立法规制民间借贷研究》,《河北法学》2013年第1期。
    (1)《中国组织资金外流频频设卡,但隐蔽通道防不胜防》,路透中文网,2016年11月13日,网址http://cn.reuters.com/article/china-capital-flow-regulation-idCNKBS1390C9,2018年1月5日访问。
    (1)时吴华:《金融国策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373页。
    (2)如有的人大代表提出新增“非法放贷罪”。参见单一良、姚炎中:《全国人大代表厉莉:建议增设“非法放贷罪”》,《人民法治》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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