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多规合一"是解决城市各部门规划衔接、多元主体利益诉求协调等问题的必然要求。区级规划部门作为规划体系中承上启下的环节,也是多规矛盾爆发最集中的区域。文章通过回顾成都市规划管理权限的转变特征,总结市、区级规划部门的职责特点。以成都市金牛区为例,探讨了区级部门在多规合一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从体制机制、编制方法和实施管理等几个方面,介绍了金牛区进行多规合一的经验方法,为区级部门进行多规合一提供经验借鉴。
引文
[1]袁奇峰,陈世栋,欧阳渊.以体制创新推动“多规合一”———以佛山市顺德区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15(5):23-28.
[2]孙施文.现行政府管理体制对城市规划作用的影响[J].城市规划学刊,2007(5):32-39.
[3]田莉.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权限转变———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的思索[J].城市规划,2001(12):30-35.
[4]马祖琦,刘君德.国外大城市中心城区区级政区职能研究[J].城市规划,2003(3):43-48.
[5]王吉勇.分权下的多规合一———深圳新区发展历程与规划思考[J].城市发展研究,2013,20(1):23-29+48.
[6]师子乾,车震宇,王春芳.大理市城乡空间管理事权优化探讨[J].规划师,2016,32(2):52-58.
[7]余军,易峥.综合性空间规划编制探索—以重庆市城乡规划编制改革试点为例[J].规划师,2009(10):90-93.
[8]沈迟,许景权.“多规合一”的目标体系与接口设计研究———从“三标脱节”到“三标衔接”的创新探索[J].规划师,2015,31(2):12-16+26.
[9]周霞.行政区划调整与规划管理体制完善———以佛山市为例[J].规划师,2005(7):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