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著作权刑事立法在近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从无到有,不断完善,构成了当下刑事保护基本的结构体系。本文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著作权刑事保护制度,发现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在催生新的智力成果的同时,也为侵犯这些成果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手段:侵权行为犯罪化、犯罪行为规制不完善、刑事案件新特点,刑事立法新挑战等问题引发了对著作权刑法保护体系的反思,我们应还文化产业一个不断法治化的发展环境。
引文
[1][美]约翰·冈茨、杰克·罗切斯特著.周晓琪译.数字时代,盗版无罪.法律出版社.2008.
[2][德]托马斯·莱塞尔著.高旭军,等译.法社会学导论》第5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3]谢惠佳.著作权刑事保护的迷思与出路.学术研究.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