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出土晚唐龙虎山天师道大都功版初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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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A Study on the Recently Excavated Dugong Board of Celestial Master Daoism in Yangzhou
  • 作者:白照杰
  • 英文作者:Bai Zhaojie;
  • 关键词:天师道 ; 龙虎山 ; 都功版
  • 中文刊名:ZJYJ
  • 英文刊名:Religious Studies
  • 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 出版日期:2018-12-15
  • 出版单位:宗教学研究
  • 年:2018
  • 期:No.121
  • 基金:上海社会科学院院课题资助项目“扬州新出土晚唐龙虎山天师道都功版初研究”最终成果;;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道教从中古到近世的形态变迁研究”(2017EZX005)阶段性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ZJYJ201804003
  • 页数:8
  • CN:04
  • ISSN:51-1069/B
  • 分类号:15-22
摘要
2016年扬州出土晚唐龙虎山天师道天师门下大都功版一方。在对此大都功版版文和物质形态进行深入分析后,可以发现此版与晚唐龙虎山张天师世家的兴起关系密切,反映了龙虎山初兴时的摸索历程。
        
引文
(1)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文物考古系、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江苏扬州市秋实路五代至宋代墓葬的发掘》,《考古》2017年第4期,第54-64页。文中可商榷的观点颇多,如认为此都功版“为了解晚唐至五代时期扬州地区的太平道科仪提供了珍贵资料”(第63页),但此都功版显然是天师道传统的器物,太平道彼时早已不存;“都功版的发现表明扬州地区的道教团体属于北方的组织形态”(第64页),然而此块都功版实际由位于南方的江西龙虎山颁发。
    (2)同注(1),第55、57页。
    (3)此两字磨灭不清,但印记尚存,即系天师二十代孙之名。
    (4)“二十四治”在唐宋时期常因避李治讳,改为“化”,但此仍用“治”。
    (5)原文避李世民讳,“民”字缺笔。
    (6)[日]户崎哲彦:《唐京兆府万年县乡里补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25卷第2辑,第46-55页;王灵:《隋代两京城坊及其四郊地名考补---以隋代墓志铭为基本素材》,陕西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第3-8页。对户崎哲彦文章的不同意见,参高铁泰:《对〈唐京兆府万年县乡里补考〉的异议》,《唐都学刊》2011年第27卷第4期,第128页。
    (7)[五代]刘昫等撰:《旧唐书》卷40,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642页。
    (8)有关唐代晋昌郡所在之研究的综述和讨论,参孙修身:《唐代瓜州晋昌郡郡治及其有关问题考》,《敦煌研究》1986年第3期,第8-17页;李并成:《唐代瓜州(晋昌郡)治所及其有关城址的调查与考证---与孙修身先生商榷》,《敦煌研究》1990年第3期,第24-31页。
    (9)作为传统丧葬习俗的买地券自汉代以降绵延至今,相关讨论参黄景春著:《早期买地券、镇墓文整理与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博士论文;鲁西奇著:《中国古代买地券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年。
    (10)根据所在州大、中、小之不同,司马品秩也存在差异。《旧唐书·职官志》记载,上州“司马一人,从五品下”,中州“司马一人,六品上”,下州“司马一人,从六品下”(同注(7),第44卷,第1918-1919页)。《唐六典》所述稍有不同,称大州司马为从五品下,中州司马为正六品下,下州司马为从六品上(见[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30,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745-747页)。此当为唐代司马品秩变更所呈现的差异。
    (11)王颜、任斌杰:《唐代府州司马考论》,《唐史论丛》2009年第1期,第46-57页。
    (12)同注(1),第59页。
    (13)有关中古道教仙籍信仰,见白照杰:《唐前期道籍的宗教性追溯:仙籍考论》,《道学研究》2014年第2期,第30-50页。
    (14)第一处署名为两字,第二处为一字,见录文。
    (15)尽管都功版上模糊不清的字形不似“张谌”或“谌”,但笔者认为其人应该还是指向所谓的“二十代天师”。天师世家内部写定的较早的天师名字缺少史料依据,有后人拟定的可能。因此笔者非常怀疑《汉天师世家》中的“张谌”未必是二十代天师真实的名字。果真如此的话,如果能通过科技考古技术将都功版上系天师二十代孙的名字看清楚,便具有补正天师世系的意义。
    (16)[元]赵道一编:《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19,《道藏》,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1988年,第5册第211页。
    (17)[明]张正常编:《汉天师世家》卷2,《道藏》第34册第825页。
    (18)陈垣编:《二十史朔闰表---附西历回历》,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106页。
    (19)[元]元明善编著,周召续编:《龙虎山志》卷1,陈廖安主编:《中华续道藏初辑》,台北:新文丰出版社,1999年,第3册第20页;[清]娄近垣编:《重修龙虎山志》卷6,陈廖安主编:《中华续道藏初辑》,第3册第19页。《龙虎山志》今存三种,分别为:[元]元明善编著,周召续编:《龙虎山志》;[元]元明善编著,张国祥、张显庸续编:《续修龙虎山志》(收《四库存目丛书》,为北京图书馆藏明天启刻板);[清]娄近垣编:《重修龙虎山志》。有关这三个文本情况、继承关系的讨论,参罗琴:《龙虎山志源流考略》,《宗教学研究》2016年第2期,第50-54页;王文章:《〈龙虎山志〉的编纂及元本、张本、娄本间的承变》,《宗教学研究》2016年第4期,第64-72页。此外,当代龙虎山也编有山志一部,《龙虎山志》编纂委员会等编:《龙虎山志》,南昌: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
    (20)杨大膺:《龙虎山上清宫考》,《光华大学半月刊》1936年12月-1937年3月,第3-6期;周沐照:《龙虎山上清宫沿革建置初探---兼谈历代一些封建帝王对龙虎山张天师的褒贬》,《南方文物》1981年第4期,第75-83页。
    (21)张泽洪:《早期天师世系与龙虎山张天师嗣教》,《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第6期,第126页。
    (22)另外,诗歌《龙虎山》是否真出自吴筠手笔也有疑问,因为似乎并无资料反映吴筠生活时代龙虎山建有富丽堂皇的大型宫观建筑,此诗有可能是后人的比附之作。
    (23)详见王明珂著:《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文本与表征分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6-31、38页等。王明珂指出:“典范历史知识不一定是最真实的过去;它成为典范乃因其最符合当前之社会现实,或最能反映人们对未来社会现实的期盼。”(第37页)中国宗教内部史传常常是在塑造典范以解释当时的宗教情况。因此,往往文献中越重要、越清晰的记述,便越值得怀疑。如马克瑞(John McRae)所总结的禅宗研究四原则之一便称“precision implies inaccuracy(精确意味着不清晰)”,此原则普遍适用于宗教内史。见John McRae,Seeing Through Zen:Encounter,Transformation,and Genealogy in Chinese Chan Buddhis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2003,p.xix.
    (24)《受箓次第法信仪》,《道藏》第32册第221-222、224-225页。
    (25)宋代元妙宗编纂的《太上助国救民总真秘要》卷9(《道藏》第32册第109页)中列出了天心正法符券的记载,其中也给出一例版符,且附上相应的版符券文,可知彼时版符与传授法箓法职的版文当同书于一版之上。此类似于扬州大都功版的特征。宋元以降,似乎有不少版符只是木质符图,不与版文同书一版之上。如《道法会元·上清玉枢五雷真文》所收的版符,“用桃木或香柏木为之,长七寸,阔五寸。面上刊符,以朱润过。法师具位姓名花押封印面”(卷57,《道藏》第29册第152页)。
    (26)(40)(43)《正一法文传都功版仪》,《道藏》第28册第490、490、490页。
    (27)(47)同注(24),第216-217、217页。
    (28)有关道治与署职变迁问题,详见陈国符:《南北朝天师道考长编》,陈国符著:《道藏源流考》,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328-346页。此外,参唐长孺:《太平道与天师道---札记十一则》,《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83辑,第51-54页;[法]傅飞岚著,吕鹏志译:《二十四治和早期天师道的空间与科仪结构》,《法国汉学》第7辑,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12-253页;等。有关二十四治的实际地址,学界也有不少讨论,除考古发现的单篇论述外,又见王纯五著:《天师道二十四治考》,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
    (29)见[唐]王悬河编:《三洞珠囊》卷7,《道藏》第25册第330-331页。
    (30)《太上三五正一盟威箓》卷1,《道藏》第28册第426页。
    (31)同注(29),第335-336页;有关早期天师道治职的综述,见陈国符:《南北朝天师道考长编》,陈国符著:《道藏源流考》,第335-347页;丁强著:《早期道教教职的研究》,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02-127页。
    (32)赵益:《三张“二十四治”与东晋南方道教“静室”之关系》,《东南文化》2001年第11期,第52-56页。
    (33)刘莉:《道教“法职”及其演变略论》,《宗教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177-180页。
    (34)[刘宋]陆修静著:《陆先生道门科略》,《道藏》第24册第781页。
    (35)约南北朝后期成书的《玄都律文》也对这一现象进行抨击,称:“受法箓治职之号,譬如王位,至于选补,皆由天台。而顷者众官辄便私相拜署,或所受治小而加人大治,或以身所佩法以授人,此皆不合冥典。”见《玄都律文》,《道藏》第3册第460页。
    (36)(37)(55)《老君音诵诫经》,《道藏》第18册第216-217、216-217、216-217页。
    (38)同注(29),第335页。《玄都职治律》中还有一“大都攻职”,但此“攻”指“攻击不正气”,与“大都功”不同。
    (39)由于白版的“系天师如干世孙”是与被授予者“王甲”相对的“某乙”,故文中“阳平治都功版非天师之胤不受”中的“受”当理解为“授”,即此类都功版的传授者(而非接受者)被规定为张天师后人。此前并无实物现世,导致吴真、孔令宏等人将都功版误解为“制作‘都功箓’的印版”,且误认为“《正一法文传都功版仪》一再强调‘阳平治都功版’只能掌握于‘天师若干世孙’之手”,“天师子孙自有信物”。见吴真:《正一教权象征“天师剑”的兴起与传说》,《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第32-33页;孔令宏、韩松涛著:《江西道教史》,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00页。
    (41)依据《张天师二十四治图》整理(同注(29),第331-334页),其它资料排序稍有不同,但阳平、昌利、云台为上、中、下八治的首位则比较确定。
    (42)所谓治箓,即“阳平治都功治箓”等正一道法箓。此类法箓与二十四治直接挂钩,受得某治治职,需同时受其箓,以在仪式中召请相应的神灵。例见[唐]张万福著:《醮三洞真文五法正一盟威箓立成仪》,《道藏》第28册第497页。
    (44)学界对此道经的成书时间、意义等问题多有讨论,相关总结见白照杰:《唐前期(618-755)道教法位制度厘正》,《宗教学研究》2017年第1期,第63页。
    (45)《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卷4,《道藏》第24册第757页。
    (46)《正一修真略仪》,《道藏》第32册第178页。
    (48)[明]朱权编:《天皇至道太清玉册》卷2,《道藏》第36册第369页。
    (49)吕鹏志:《赣西北发现的天师经箓》,《世界宗教研究》2015年第3期,第94页。
    (50)有关宋代新出法职的问题,参刘莉:《道教“法职”及其演变略论》,《宗教学研究》2010年第2期,第179-180页。
    (51)王见川、高万桑主编,吴亚魁协编:《近代张天师史料汇编》,台北:博扬文化,2012年,第94-96页(龙虎山职牒);祁刚:《浙南地方道教的职牒与度仪》,《宗教学研究》2014年第2期,第44-48页;吕鹏志:《赣西北发现的天师经箓》,第89-103页(戴祥柳道长所藏经箓中的正一职牒)。
    (52)有关此问题,学界基本已达成共识,相关研究可参考李刚:《唐代江西道教考略》,《世界宗教研究》1992年第1期,第52-59页;T.H.Barrett.“The Emergence of the Taoist Papacy in the T‘ang Dynasty,”Asia Major 7.1(1994),pp.89-106;王见川:《龙虎山张天师的兴起与其在宋代的发展》,《光武通识学报》2004年第1期,第243-283页;唐建:《天师张陵族系及里籍考辩》,《宗教学研究》2005年第3期,第4-7页;刘凯:《晚唐两宋龙虎山天师道研究---以龙虎山天师世系为中心》,《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2010年第31卷第3期,第18-38页;等。
    (53)《洞玄灵宝三师记》提到应夷节从十八代天师处获受大都功,见《道藏》第6册第752页;《茅山道门威仪邓先生碑》提到邓启霞向十九代天师学正一法箓,见[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888,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9册第9282-9284页。
    (54)有关此问题的讨论,见白照杰著:《整合及制度化》,澳门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唐前期(618-755)道教法位制度厘正》,《宗教学研究》2017年第1期,第63-79页。
    (56)由于缺少足够资料,我们虽然不确定唐前期道教文献中偶尔出现的都功版是否与天师世家内部传继者相同,但其更可能继承《正一法文传都功版仪》的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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