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互斥,还是义利交融——张栻义利之辨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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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On Zhang Shi's View of Righteousness and Benefit
  • 作者:邹啸宇
  • 英文作者:Zou Xiao-yu;
  • 关键词:张栻 ; 义利之辨 ; 天理 ; 人欲 ; 义利交融
  • 中文刊名:DDYW
  • 英文刊名: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 机构: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
  • 出版日期:2018-09-10
  • 出版单位:道德与文明
  • 年:2018
  • 期:No.216
  • 基金:湖南省湘学研究院课题(17XXC14)
  • 语种:中文;
  • 页:DDYW201805010
  • 页数:9
  • CN:05
  • ISSN:12-1029/B
  • 分类号:58-66
摘要
张栻大举义利之辨,旨在指引人们克除不当利欲从而尽心知性、成就人道。因此他紧扣人之道德心性,立足于应然的层面及心性论和工夫论的双重视角,注重从"意之所向"即人的内在动机上,以顺性之无所为者与逆性之有所为者精微地界定和分判"义""利",由此凸显二者的紧张与冲突,并为守义制利的工夫实践奠立根基。此所谓"利"特指与理义相对的负面价值取向。他并未否定人的一切利欲,而是充分肯定了合理利欲的正当性,并认为一切合理的利欲都是理义本身的发用和表现。就此而言,张栻也有义利统一、义利交融的思想。对于如何守义制利,他主张"敬"(存养本心)"恕"(推扩本心)双修,即反己与外推相结合。由于学界对张栻理学中"义利"的广狭二义未加明确区分,以及未能确当理解其"天理人欲,同行异情"之论,以致其义利学说的真实意涵与特质难以得到确切显明。
        
引文
[1]张栻.张栻集[M].杨世文,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5:258.
    [2]胡宏.胡宏集[M].吴仁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7:329.
    [3]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二)[M].台北:正中书局,1968:454.
    [4]杨泽波.从义利之辨到理欲之争——论宋明理学“去欲主义”的产生[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5).
    [5]邹啸宇.南轩敬论探析[M]//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哲学评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174-190.
    (1)张栻云:“学者潜心孔、孟,必得其门而入,愚以为莫先于义利之辨……嗟乎!义利之辨大矣,岂特学者治己之所当先,施之天下国家一也。”(张栻:《新刊南轩先生文集》卷十四《孟子讲义序》,载杨世文点校:《张栻集》(三),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971-972页)
    (1)朱子云:“公(张栻)之教人,必使之先有以察乎义利之间,而后明理居敬,以造其极。盖其(张栻)常言有曰:‘学者莫先于义利之辨,而义也者,本心之当为而不能自已,非有所为而为之者也。一有所为而后为之,则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矣。’呜呼,至哉言也!”(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九《右文殿修撰张公神道碑》,载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4131-4132页)真德秀曰:“《大学》所谓‘利’,专指财利而言……南轩先生又谓:‘无所为而为皆义也,有所为而为即利也。’其言愈精且微,学者不可不知也。”(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三十《问治国平天下章》,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532页)杨万里云:“栻之言曰:‘学莫先于义利之辨。义者,本心之所当为也。有为而为之,则皆人欲,非天理。’此栻讲学所得之要也。”(杨万里:《诚斋集》卷一百一十六《张左司传》,《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79页)另,孙奇逢在《理学宗传》中也标举张栻的义利之辨:“敬夫尝曰:‘学莫先于义利之辨。义也者,本心之所当为而不能自已,非有所为而为之者也;凡有所为而为者皆私也,非义也。’”(孙奇逢:《理学宗传》卷十六《宋儒考》,《续修四库全书》第51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66页)
    (2)参见侯外庐、邱汉生、张岂之主编:《宋明理学史》(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24-328页;卢钟锋:《张栻与南宋理学》,载《天府新论》1992年第2期,第7-9页;刘蕴梅:《张栻“义利之辨”探析》,载《天府新论》1992年第2期。
    (3)参见蔡方鹿:《一代学者宗师:张栻及其哲学》,巴蜀书社1991年版,第100-109页;王丽梅:《张栻哲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第93-108页;邢靖懿:《张栻理学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24-144页;何英旋:《张栻伦理思想研究》,中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0-24页。
    (4)参见苏铉盛:《张栻哲学思想研究》,北京大学2002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29-138页;苏铉盛:《理学家的义利观---以张栻为中心》,载李诚主编:《巴蜀文化研究》第1辑,巴蜀书社2004年版,第185-193页。
    (5)本文凡加引号的“义”“利”都是特指此意,下文不再具体指明。
    (1)张栻云:“夫血气固出于性,然因血气之有偏而后有不善,不善一于其偏也。”(《新刊南轩先生文集》卷二十九《答胡伯逢》,载《张栻集》(四),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213页)“人之有不善,皆其血气之所为,非性故也。”(《南轩先生孟子说》卷三,载《张栻集》(二),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98页)这都表明“人欲”之不善根源于血气之偏,而并非人性(道德本性)之所固有。
    (1)侯外庐等主编的《宋明理学史》与卢钟锋的《张栻与南宋理学》一文,皆认为“无所为而然”与“有所为而然”是指性的未发已发状态而言。这种观点并不确当,二者显然都是就性之“形乎气体”即其发用上来说,而并非有未发已发之别。张栻云:“无所为而然者性情之正,乃所谓善也;若有以使之,则为不善。”(《南轩先生孟子说》卷六,载《张栻集》(二),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39页)这也可以体现此意。
    (2)张栻云:“圣人岂独无意哉?盖发于心者莫非实理,无一毫私意也。”(《南轩先生论语解》卷五,载《张栻集》(一),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80页)对他而言,心之所发便是意。所以,“意之所向”即是指人心一念发动处。
    (1)朱子认为张栻的义利之辨“可谓扩前圣之所未发,而同于性善、养气之功者欤”(《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九《右文殿修撰张公神道碑》,载《朱子全书》第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4132页)。
    (2)王丽梅认为:“张栻将天理与人欲之关系规定为‘同行异情’,一方面强调天理与人欲的区别,一方面注意强调二者之间的联系。”(载氏著:《张栻哲学思想研究》,南京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08页)刑靖懿认为:“张栻秉承、修正了胡宏‘同体异用,同行异情’说,从天理人欲互相包容、统一的角度出发,提出天理人欲‘同行异情’的独特的理欲观。”(载氏著:《张栻理学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26页)苏铉盛认为:“在早期的作品中,张栻采取天理人欲同行异情说……他仍然保留天理和人欲之间的融合余地。”(载氏著:《理学家的义利观---以张栻为中心》,载李诚主编:《巴蜀文化研究》第1辑,第187页)
    (1)参见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二),正中书局1968年版,第454-458页;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三上),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257-258页;陈来:《宋明理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53页;向世陵:《善恶之上:胡宏·性学·理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年版,第183、219页;曾亦:《本体与工夫---湖湘学派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1页;邓辉、周大欢:《胡宏理欲观辨正》,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2)王丽梅、刑靖懿等学者皆引“饥而食,渴而饮,天理也;昼而作,夜而息,天理也。自是而上,秋毫加焉,即为人欲矣”这段文本来证明张栻肯定理欲之间的统一性,实则此乃陈平甫所言,而并非张栻之语。参见张栻:《新刊南轩先生文集》卷三十《答陈平甫》,载《张栻集》(四),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227页。
    (1)所谓“人欲之私”,是指与“天理之公”相对反的负面价值取向。
    (2)有关“外推”的说法,可参见沈清松:《沈清松自选集》,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9-60、445-449页;刘乐恒:《论孟子的“外推”思想》,载《哲学与文化》2013年第6期。
    (3)张栻云:“人饥渴而饮食,是亦理也,初何罪焉?然饮食之人人所为贱之者,为其但知有口腹之养,而失其大者耳……失其大者则役于血气而为人欲,先立乎其大者则本诸天命而皆至理。人欲流,则口腹之需何有穷极?此人之所以为禽兽不远者也。”(《南轩先生孟子说》卷六,载《张栻集》(二),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57页)由此可知他在处理义利或理欲关系时为何如此强调人之道德心性的挺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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