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还是“改土设流”——1937年甘肃“博峪事变”再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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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Changing Chieftain System with Official System or Keeping Chieftain System meanwhile Setting Up Official System?——A Review of Gansu “Boyu Incident” in 1937
  • 作者:王志通
  • 英文作者:Wang Zhitong;
  • 关键词:“博峪事变” ; 改土归流 ; 卓尼设治局 ; 改土设流
  • 英文关键词:"Boyu Incident";;Changing Chieftain System;;Administrative Bureau of Zhuoni
  • 中文刊名:ZGBJ
  • 英文刊名:China's Borderland History and Geography Studies
  • 机构:复旦大学历史系;
  • 出版日期:2019-03-25
  • 出版单位: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 年:2019
  • 期:v.29;No.111
  • 语种:中文;
  • 页:ZGBJ201901014
  • 页数:10
  • CN:01
  • ISSN:11-2795/K
  • 分类号:126-134+221
摘要
杨氏家族的世袭土司集政、军、教、族权为一体,统治卓尼藏区达五百多年。1937年,第19代藏族土司兼洮岷路保安司令杨积庆被内乱部队在博峪杀死,史称"博峪事变"。国民政府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地方实力派与藏族各界围绕事变善后事宜博弈,甘肃省政府借机在形式上完成了改土归流,成立了以卓尼设治局为中心的国家政权建制,但又保留了以杨复兴兄弟、洮岷路保安司令部为中心的土司制度。这种形式上的改土归流实为"改土设流"、"土""流"并置。
        With the comprehensive power of politics,military,religion and clan,the hereditary chieftains of Yang family had governed Zhuoni Area for five hundred years.In 1937,Yang Jiqing,the nineteenth Chieftain and also the security commander of Tao-Min Lu(洮岷路),was killed at Boyu,which was known as"Boyu Incident".Afterwards,Gansu provincial government established the Administrative Bureau of Zhuoni,while maintaining the chieftain system with Yang's brother's position of security commander as the center.
引文
(1)刘进:《羁縻与渗透:抗战时期国民党政权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策略透视——以1937年甘肃卓尼事变为例》,《青海民族研究》2008年第4期;戴巍:《地方政教体系的裂变与国家政权的楔入——1937年甘肃“博峪事变”及其善后考述》,《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崔丽霞:《民国时期卓尼藏区基层政权模式的变革——以“博峪事变”为中心的考察》,《民国研究》第31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余者不赘列。
    (2)参见谷苞:《卓尼番区的土司制度》,《西北论坛》1947年第3期。
    (3)杨复兴:《安多藏区卓尼四十八旗概况》,卓尼四十八旗代表团印,1945年,第12页。
    (4)《清史稿》卷517《土司六》,中华书局1977年版。
    (5)参见谷苞:《卓尼番区的土司制度》,《西北论坛》1947年第3期。
    (6)参见俞湘文:《西北游牧藏区之社会调查》,商务印书馆1950年版,第23页。
    (7)陈庆英、何峰主编:《藏族部落制度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页。
    (8)星全成、马连龙:《藏族社会制度研究》,青海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80页。
    (9)洲塔、乔高才让:《甘肃藏族通史》,青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431页。
    (10)丹曲、谢建华:《甘肃藏族史》,民族出版社2003年版,第268页。
    (11)参见杨红伟:《藏传佛教格鲁派上师论与甘青藏区政教合一制》,《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杨士宏:《卓尼杨土司传略》,四川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12)鲁大昌,时任新编165师师长,驻地岷县,实为地方军阀,与杨土司矛盾甚深,明争暗斗。
    (13)杨北辰认为方秉义用石头砸死杨积庆,苗滋庶认为方先将杨积庆打昏在地,众人随用乱石将他打死。吴明驼认为杨积庆被部属枪杀。档案记载,有员事后调查,杨积庆在受伤后被众人以乱石毙命。可见吴明驼的调查有误。至于方秉义是否用石头砸杨积庆,档案未有记载,杨北辰、苗滋庶回忆之差为方将杨积庆砸昏死还是直接砸亡,此尚无法考证。参见杨北辰:《我所知道的卓尼博峪事变》、苗滋庶:《卓尼博峪事变》,《甘南文史资料》(第2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3年印,第110、103页;明驼:《卓尼之过去与现在》,《边政公论》1941年第1卷第1期;《谨将派员调查卓尼事变报称情形电呈鉴核由》(1937年9月14日),档号15-7-234,甘肃省档案馆藏。
    (14)《据姬从周等电称杨积庆勾通日满意谋背叛党国已取军事手段制裁等情乞鉴的电报》(1937年8月27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5)《为通电宣称前甘肃卓尼世袭土司兼洮岷路保安司令杨积庆罪状五项并报告组织临时维持委员会公推姬从周为常务主席兼代洮岷路保安司令职务静候指示的代电》(1937年8月28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6)《卓尼案号杨土司及其子被害现该处已组织维持委员会事态不致扩大除令驻军保防地治安外乞迅予处理俾早日解决由》(1937年8月29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7)《甘肃省临潭县政府的快邮代电》(1937年8月30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8)《卓尼事变经派员宣慰镇慑后该首事人等表示服从查该处为甘青锁钥应有设治必要并请速筹处置早安民心的电报》(1937年8月30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19)《黄正清致贺耀祖的电》(1937年9月12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20)《杨司令被害事已派田委员崐山不日前往彻查请就近先行彻底调查详报的电报》(1937年8月31日);《复东秘电卓尼事变处理极赞同仍请将办理情形电告的电报》(1937年9月4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21)《此次卓尼事变本府已派田崐山前往彻查的电报》(1937年8月30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22)《黄正清致贺耀祖的电》(1937年9月12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23)范长江:《中国的西北角》,天津大公报馆1936年版,第51页。
    (24)苗滋庶:《卓尼博峪事变》,《甘南文史资料》(第2辑),1983年版,第98页。
    (25)《卓尼事变纪实及烈妇高杨氏殉节纪略》(密件),转引自杨士宏:《卓尼土司历史文化》,甘肃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第70页。
    (26)《田崐山致贺耀祖的电》(1939年9月12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27)参见《改土归流所见基是应候本府田委员查明后决定的电报》(1937年9月9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甘肃省政府贺耀祖致蒋鼎文的电》(1937年9月20日),档号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
    (28)《黄正清致贺耀祖的电》(1937年9月14日),档号15-7-233,甘肃省档案馆藏。
    (29)《铣电诵(一)番兵经劝谕平谧如常,忽鲁师调兵分驻新平一带姬等随军活动番民疑为搬来援兵;(二)卓变首要为姬从周方秉义等;(三)番民号呼要求一致愿奉杨氏次子为领袖》(1937年9月18日),档号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
    (30)《田崐山致贺耀祖的电》(1937年9月18日),档号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
    (31)参见《咨为关于设置卓尼设治局一案已呈奉行政院指令请查照由》(1939年5月21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总字第二八六五○号令本部附属各机关令知甘肃省设置卓尼设治局》(1939年6月7日),《经济部公报》1939年第2卷第12-13期,第337页。
    (32)《接田委员崐山铁电拟将卓尼改土归流设置设治局并请委洮岷路保安司令等职所职拟是否有当请公决案的提议》(1937年9月22日),档号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
    (33)参见《为委任薛达暂代卓尼设治局长兼洮岷路保安副司令须发委状仰遵照任事并将该部重要职员及团长等职选请委的训令》(1937年9月22日),档号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本午如集新派各员在卓尼禅定寺宣誓就职任事群情劝慰崐二三日离卓返兰的电报》(1937年9月22日),档号15-7-235,甘肃省档案馆藏。
    (34)《贺耀祖致蒋介石的电》(1937年11月6日),档号15-7-237,甘肃省档案馆藏。
    (35)参见《为呈请拨发卓尼设治局开办费及组织法等以便遵照办理由》(1937年10月1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
    (36)参见《据临潭县长兼卓尼设治局长薛达呈报开办办法一案拟具办法签请核示或交会议决的签呈》(1937年11月6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
    (37)姬从周位于卓尼城内的房产东南毗连马路,西至山坡,北接赵姓房址,面积为9分3方丈9方尺6方寸。《如将姬产充公亦殊违宽大之义所请将姬从周房产改建该局衙署一节拟予不准的签呈》(1938年2月7日),档号15-7-249,甘肃省档案馆藏。
    (38)卓尼设治局的关防为汉字篆体,长8.5厘米,宽5.75厘米。参见《据马电请示四项分别查核电复仰遵照由》(1938年2月11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
    (39)参见《将姬产发还然后依法征收准由该局会同地方绅士估定补偿地价仰遵照的代电》(1938年4月22日),档号15-7-249,甘肃省档案馆藏。
    (40)参见《卓尼设治局条代电赍遵电另订局衙址典契样张乞鉴核由》(1938年12月26日),档号15-7-249,甘肃省档案馆藏。
    (41)参见《据临潭县长兼卓尼设治局长薛达呈报开办办法一案拟具办法签请核示或交会议决的签呈》(1937年11月6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
    (42)《呈赍设治纲领祈鉴核示遵由(附卓尼设治纲领)》(1938年3月1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
    (43)《呈赍设治纲领祈鉴核示遵由》(1938年3月1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
    (44)参见《呈赍设治纲领祈鉴核示遵由(附卓尼设治纲领)》(1938年3月1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
    (45)明驼:《卓尼之过去与未来》,《边政公论》1941年第1期。
    (46)参见杨生华:《卓尼土司》,《甘肃文史资料》第31辑,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8页。
    (47)陆泰安:《安多藏区的圣地——卓尼》,《西北通讯》1947年第6期。
    (48)《呈复卓尼设治时机尚早四点由》(1943年2月26日),档号15-7-63,甘肃省档案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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