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犯罪行为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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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Further Discussion of Criminality with Wide Range of Figures
  • 作者:陈禹衡
  • 英文作者:Chen Yuheng;
  • 关键词:大数据犯罪 ; 大数据法益 ; 数据犯罪 ; 数据系统
  • 中文刊名:DQSH
  • 英文刊名:Daqing Social Sciences
  • 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6-20
  • 出版单位:大庆社会科学
  • 年:2019
  • 期:No.214
  • 基金:201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量刑规范化实施情况研究——以‘实体量刑规范化文本’的适用为视角”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BFXJ01;; 2018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改革疑难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BFXJ04
  • 语种:中文;
  • 页:DQSH201903018
  • 页数:5
  • CN:03
  • ISSN:23-1020/C
  • 分类号:57-61
摘要
大数据犯罪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研究重点,但是对于大数据犯罪的行为内涵却无定论,现阶段的观点脱离了网络环境和局限于某一方面。对于大数据犯罪行为的研究需要厘清大数据犯罪的概念,并且讨论大数据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性质。将大数据犯罪行为的研究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数据自身遭受的犯罪行为,主要有: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数据、处理个人信息数据、攻击和劫持数据系统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利用大数据作为手段进行的犯罪行为,包括:利用大数据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对商业秩序的侵犯、对国家安全的侵犯。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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