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属音乐机构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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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郭威
  • 关键词:官属音乐机构 ; 地方教坊 ; 乐籍体系
  • 中文刊名:ZGMU
  • 英文刊名:Chinese Music
  • 机构: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
  • 出版日期:2012-07-18
  • 出版单位:中国音乐
  • 年:2012
  • 期:No.127
  • 语种:中文;
  • 页:ZGMU201203014
  • 页数:9
  • CN:03
  • ISSN:11-1379/J
  • 分类号:67-75
摘要
作为一种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的基本常识,谈到隋唐以降的音乐机构,必会提及"太常""、教坊"等;作为一种研究视域,从既有成果来看,对音乐机构的认知则多止于"宫廷"。笔者认为:隋唐已初步构建起"中央——地方"的全国音乐机构体系;地方官属音乐机构承载诸多音乐职能;这一体系在乐籍制度存续期间几乎一直存在;地方官属音乐机构或可称"地主教坊"。
        
引文
①如《大唐传载》:“湖州德清县南前溪村,前朝教乐舞之地。今尚有数百家尽习音乐,江南声妓多自此出。《元典章.刑部》“奉江浙行省劄付近据建康路申教坊司乐户张成,状告江宁县魏县尉同上元县张县尉。”
    ②相关研究表明,在汉晋文献中“,坊”就有“城内或宫内的区块”和“官府机构名称”两种含义,如《艺文类聚》卷26“坊”条引《汉宫阙名》载:“洛阳故北宫,有九子坊。”又引《晋宫阙名》曰“:洛阳宫有显昌坊、修成坊、绥福坊、延禄坊、休征坊、承庆坊、桂芬坊、椒房坊、舒兰坊、艺文坊。”《王答徐邈书》载:“见傅咸弹孙詹事,或云是‘宫’、或云‘坊’、或云‘寺’,此东宫中别有‘坊’,又中庶子称‘坊’,詹事称‘寺’‘,寺’同于九卿耳‘。坊’是通名,如天朝之称‘台’者也。”而“坊”作为指称官方机构,至唐代尚有“太子左春坊”、“太子右春坊”、“太子内坊”等称谓。(参见齐东方《魏晋隋唐城市里坊制度——考古学的印证》载于荣新江主编《唐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隋书》卷15《音乐志》:“自汉至梁、陈乐工,其大数不相逾越。及周并齐,隋并陈,各得其乐工,多为编户。至六年,帝乃大括魏、齐、周、陈乐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其数益多前代。”显然,这种“坊”称,乃是隶属太常的音乐机构。
    ③《新唐书.百官志》:“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开元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1244页)。
    ④参见[唐]郑处诲《明皇杂录.卷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8页;《新唐书.卷134》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4560-4561页。
    ⑤参见《旧唐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⑥据相关研究:唐代1里为360步,1步5尺,1里即1800尺。尽管唐之里、尺有大小之分且学界有不同见解,但从遗存及出土的文物、以及学者们根据史料对长安等地进行的实地测量计算来看,唐尺约在28—32厘米之间(参见吴慧《新编简明中国度量衡通史》,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6年)。依此推算“,三百里”约为151—173公里。
    ⑦⑨⑩参见《旧唐书.音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1052、1072。
    ⑧参见[宋]王溥《唐会要.卷33散乐》,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612页。
    参见[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1》,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6694页。
    参见《新唐书.礼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475页。
    参见《新唐书.百官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1244页。
    参见《隋书.音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381页。
    《资治通鉴》卷218载:“上皇每酺宴,先设太常雅乐坐部、立部,继以鼓吹、胡乐、教坊、府县散乐杂戏,又以山车、陆船载乐往来。”文中注曰:“府县者:京兆府及长安、万年两赤县。”(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6693页)。
    参见宋陶岳《五代史补.卷.后唐二十条》,载于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详见[宋]龙衮《江南野史.宋齐丘传》,载于《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参见[清]俞正燮《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载于《癸巳类稿.卷12》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年,483页。
    参见《旧唐书.陆长源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3937-3938页。
    参见[唐]范摅《云溪友议.卷12》,周光培等,校勘。载于《笔记小说大观》(1).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86页。
    《新唐书.百官志》“: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录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新唐书》卷152《李绛传》“:教坊使称密诏阅良家子及别宅妇人内禁中,京师嚣然。”《旧唐书.德宗本纪》“:停梨园使及伶官之冗食者三百人,留者皆隶太常。”
    参见[宋]程大昌《演繁录》,韩放主校点,东坡志林(附《演繁录》等四种)。北京:京华出版社,2000年,324页。
    参见[唐]孟棨《本事诗.情感第一》,北京: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7页。[]12
    参见[唐]范摅《云溪友议.卷12》,周光培等,校勘。载于《笔记小说大观》(1).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
    详见《曲子的发生学意义》(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2010届博士毕业论文)附表《唐代部分地区女乐概览表》。
    参见[唐]段安节《乐府杂录.歌》载:“开元中,内人有许和子者,本吉州永新县乐家女也。”(《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46页);[唐]范摅《云溪友议》卷9:“乃有俳优周南、崇及妻刘采春,自淮甸而来。”(周光培等校勘《笔记小说大观》,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81-82页)。
    参见《西湖游览志余.卷16》,载于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75
    参见《旧唐书.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参见[宋]王溥《唐会要.卷34》,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631页。
    参见[唐]孙棨《北里志》,北京: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22页。
    《新唐书.百官志》“太乐署”载“:有故及不任供奉,则输资钱,以充伎衣乐器之用。……音声人纳资者岁钱二千。”(第1243页);据岸边成雄《唐代音乐史的研究》中的考证“:按唐朝物价,波动甚大,唐初甚低,安史乱后。德宗时代下跌。唐末期间大体安定。就米价言,贞观期间每斗(相当日本四升)仅需四至五文。安史乱后涨至每斗千文。宣宗、懿宗时降至每斗四十文前后。按北里志时期,为一升十文,则一缗可购米一石,够供半年食用,故一缗当亦非小款也。”若以《北里志》时期每升米十文钱计算,“三二十千”相当于10个乐人一年的衣粮费用。
    《教坊记》中载“:苏五奴妻,张少娘善歌舞,有邀迓者,五奴辄随之。前人欲得其速醉,多劝酒,五奴曰:‘但多与我钱,吃锤子亦醉,不烦酒也。’今呼‘鬻妻’者为‘五奴’,自苏始。”“庞三娘善歌舞,其舞颇脚重。然特工装束。又有年,面多皱,帖以轻纱,杂用云母和粉蜜涂之,遂若少容。尝大酺汴州,以名字求雇。”(《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13/23);《北里志》载“:杨汝士尚书镇东川,其子知温及第,汝士开家宴相贺,营妓咸集。汝士命人与红绫一匹,诗曰‘:郎君得意及青春,蜀国将军又不贫。一曲高歌红一匹,两头娘子谢夫人。’”(北京: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41页)
    《旧唐书.敬宗本纪》:“宝历二年十二月八日,敬宗遇害,贼苏佐明等矫制立绛王勾当军国事。”
    关于轮值轮训制度,项阳《山西乐户研究》中设专门章节予以全面论述,此处不赘。
    结合有关文献来看,笔者认为轮值轮训的发生还可能早于隋代,如卒于隋朝元年的庾信《听歌诗》载:“协律新教罢,河阳始学归;但令闻一曲,余声三日飞。”
    详见项阳《山西乐户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208-209页。
    参见《诗话总龟(前集).卷48.俳优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466-468页。
    参见《宋史.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3361页。
    参见[宋]陈旸《乐书.卷188》,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馆藏.清末(1876)善本复印本。
    《宋史.地理志》:“(宣和四年)天下分路二十六,京府四,府三十,州二百五十四,监六十三,县一千二百三十四,可谓极盛矣。”(第2095页)。
    《宋史.卷324.刘文质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10493页。
    参见[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卷17》,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9(1978年新1版),380页。
    参见[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卷2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9(1978年新1版),463页。
    参见[宋]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30》,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234页。
    参见[宋]周辉《清波杂志.卷5》,周光培等校勘,载于《笔记小说大观》(2),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332页。
    参见《齐东野语.卷台妓严蕊》,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374页。
    参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1鼓子花开也喜欢》,周光培等校勘,载于《笔记小说大观》(8).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251页。
    参见[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17吊二姬温卿宜哥诗》周光培等校勘,载于《笔记小说大观》(8).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295-296页。
    参见[宋]王灼《碧鸡漫志.卷2》,载于《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1).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120页。
    参见《西湖游览志余.卷16》,载于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参见《宋史.卷113.礼志》,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2699页。
    参见[宋]洪迈《夷坚志.乙志.卷13》,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294页。
    参见[元]关汉卿《钱大尹智宠谢天香》,王学奇、吴振清、王静竹校注。载于《关汉卿全集校注》,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88年,327、330页。
    参见[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10》,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88页。
    参见[宋]洪迈《夷坚志.乙志.卷13》,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337页。
    参见《诗话总龟(后集).卷33.乐府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211页。
    参见《辽史.卷54.乐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893、897页。531974
    参见《辽史.卷53.礼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878页。
    《辽史.营卫志》:“著帐户。本诸斡鲁朵析出,及诸罪没入者。凡承应小底、司藏、鹰坊、汤乐、尚饮、盥潄、尚膳、尚衣、裁造等役,及宫中、亲王祗从、伶官之属,皆充之。”(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371页);另,参见武玉环《辽代斡鲁朵探析》,载于《历史研究》,2000年第二期。)
    《辽史.百官志》:“内族、外戚、世官犯罪,没入瓦里。”(第702页);《辽史.营卫志》载:“凡州三十八,县十,提辖司四十一,石烈二十三,瓦里七十四,抹里九十八,得里二,闸撒十九。”(第362页);另,“斡鲁朵”的设置类似于南北朝“营户”,而其制度本身的各种规定(诸如人员来源为获罪者者及其家属,没入瓦里为奴,常作为赏赐物,乐人为其群体之一等)都与北魏以降的乐籍制度相类。尽管辽代有着契丹民族政权自身的特征,但结合其同时设立的“百官鼓吹、横吹乐,自四品以上,各有增损”的制度规定来看,无疑对乐籍体系构建与稳固起着推动性作用。
    参见《金史.卷101.承晖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2223-2224页。111
    参见《金史.卷111.纥石烈牙吾塔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2460页。
    参见[元]刘祁《归潜志.卷6》,周光培等校勘,载于《笔记小说大观》(10),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280页。
    参见《金史.卷119.粘葛奴申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2599页。
    参见《金史.卷5.海陵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111页。[]40
    参见[宋]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40》,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年,301页。27
    《通制条格》卷27《杂令》“搬词”条载:“本司看详,除系籍正色乐人外,其余农民、市户良家子弟,若有不务本业,习学散乐,搬唱词话,并行禁约。”(方龄贵,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641页。)
    参见《元史.卷16.世祖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340页。
    参见《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刑部“诸奸”》,元坊刊本,光绪戊申夏修订,法馆以杭州丁氏藏本重校付梓。
    参见[元]关汉卿《杜蕊娘智赏金线池》,王学奇、吴振清、王静竹校注,载于《关汉卿全集校注》,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88年,301页。
    参见《元史.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
    参见方龄贵校注《通制条格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637-638页。
    参见[元]夏庭芝《青楼集》,载于《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2),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7-8页。
    参见[元]陈孚《真州》,载于[清]顾立编《元诗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217页。
    参见《钦定续文献通考》,载于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参见[明]谢肇淛《五杂俎.卷8.人部四》,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225页。
    参见龚自珍《京师乐籍说》,载于《龚自珍全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117-118页。
    参见《清朝文献通考.卷174.乐考二十.俗部乐》,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年,6375页。
    详见张发颖、武舟、项阳、康宝成、王馗、杨丽丽等人的研究。
    详见乔健、刘贯文、李天生《乐户:田野调查与历史追踪》,项阳《山西乐户研究》。近年,笔者跟随项阳先生在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北京等地对乐户后人的采访中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1]项阳.小祀乐用教坊,明代吉礼用乐新类型:上,下[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0,(3,4).
    [2]郭威.曲子的发生学意义[D].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2010.
    [3]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册[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234.
    [4]项阳.山西乐户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214.
    [5](意)马可波罗.马可波罗游记:卷2[M].陈开俊,译.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97.
    [6](意)马可波罗.马可波罗游记:卷2[M].陈开俊,译.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111.
    [7](意)马可波罗.马可波罗游记:卷2[M].陈开俊,译.福州: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177.
    [8]项阳.山西乐户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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