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王天下有三重焉”諸說疏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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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The Academic Discussions on the Explanations over the Sentence“Wang Tian Xia You San Chong Yan”in The Book of Zhong Yong
  • 作者:楊少涵
  • 英文作者:YANG Shaohan;
  • 关键词:《中庸》 ; 三重 ; 鄭玄 ; 朱熹 ; 景星 ; 秦篤輝 ; 俞樾 ; 蔣慶
  • 中文刊名:GXXX
  • 英文刊名:Research in the Traditions of Chinese Culture
  • 机构:華僑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
  • 出版日期:2016-09-16
  • 出版单位:国学学刊
  • 年:2016
  • 期:No.31
  • 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庸》學文獻集成與研究”(13CZX035)的階段性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GXXX201603003
  • 页数:19
  • CN:03
  • ISSN:11-5854/C
  • 分类号:15-32+144
摘要
朱訂《中庸》第29章"王天下有三重焉"一句歷來有十餘種解釋。其中以鄭玄的"三王之禮"說、朱熹的"議禮、制度、考文"說、景星的"德、位、時"說、秦篤輝的"動、行、言"說、俞樾的"三統"說與蔣慶的"三重合法性"說最有代表性。但是就《中庸》本文來看,"三重"的具體所指可以在兩種情況下來考察。一種是"三重"一句本屬《中庸》。在這種情況下,"三重"應指"上焉者"一句中的善、徵、信或"下焉者"一句中的善、尊、信。另一種情況是"三重"一句不屬《中庸》,而是後人誤植入的文句。在這種情況下,《中庸》"三重"可能是後儒由於讀到孔子論夏、殷、周之禮而聯想到《禮記·祭統》"三重",並做旁批,後人不識,而誤植入正文。
        In The Book of Zhong Yong(中庸) edited by Zhu Xi(朱熹), the chapter 29, as for one sentence"Wang Tian Xia You San Chong Yan"(王天下有三重焉), there were over 10 explanations. Among the various explanations, the influential ones are as follows: Zheng Xuan's(鄭玄)"Ritual of three kings "(三王之禮), Zhu Xi's"Yili, Zhidu and Kaowen"(議禮、制度、考文), Jing Xing's(景星)"Virtue, Occupation and Time"(德、位、時), Qin Duhui's(秦篤輝)"Motion, Behavior and Speaking"(動、行、言), Yu Yue's(俞樾)"San Tong"(三統), Jiang Qing's(蔣慶)"Three kinds of Legitimacy"(三重合法性). In this article, based upon the context of the book, this sentence is analysed in two hypotheses. One hypothesis is that this sentence belongs to The Book of Zhong Yong, the other hypothesis is that this sentence belongs not to The Book of Zhong Yong. In later case, this sentence was mistakenly implanted into the Book by scholars in later age.
引文
(1)關於“王天下有三重”幾個字的輕重,有不同說法。清人梁章钜(1775-1849)《制義叢話》卷九載:“徐存菴曰:陸稼書先生有‘王天下有三重焉’一節文,自記曰:先正傳夏器作此題重‘王天下’三字,顧雪鴻作重‘有’字,張君一作特拈‘重’字看來,還拈‘有’字者爲是。若止拈‘王天下’,只是制愚賤反古之意,不見不驕之意;若止拈‘重’字,則何王不重此三者?豈皆是不驕之君子?”(《續修四庫全書》第171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13頁)這就是說,“王天下”“有”“三重”等字詞,皆有人看重。其中重於“有”字者,更是大有人在,如明人顧憲成(1550-1612)《中庸意》下卷曰:“王天下者,乃有德有位有時之人也。‘有’字重看,所謂惟天子得以行之是也。”(《續修四庫全書》第162册,第411頁)趙南星(1550-1627)《學庸正說》卷下曰:“‘有三重’,‘有’字重看,含下文德、位意。”(《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7册,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422頁)馮從吾(1556-1627)《少墟集》卷十五《答南二太中丞》亦曰:“《中庸》說‘無爲而成’,而一則曰‘有九經’,一則曰‘有三重’,二‘有’字正與‘無爲’‘無’字相應,不然則老氏矣。”(《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93册,第279頁)清人王澍(1668-1743)《中庸困學録》第二十九章曰:“‘有三重’,‘有’字極細極難,下文‘本諸身’六件事,有一件不到便算不得有。”(《續修四庫全書》第159册,第425頁)
    (2) 宋儒胡寅(1098-1156)曾把“三重”用在人生上:“予謂人生有三重焉:君父,彝倫也;師承,至德也。”(《斐然集》卷二十《湘潭縣龍王山慈云寺新建佛殿記》,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408頁)清人刁包(1603-1669)則把“三重”用在爲學上:“爲學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三重者何?慎言語、肅威儀、正思慮是也。”(《潜室札記》卷下,《續修四庫全書》第945册,第311頁)1
    (1)關於漢語中的數目詞及其用法,參見楊海彥:《“數目詞”與〈漢語數目詞詞典〉》,《辭書研究》1997年第6期,第90頁;劉法公:《漢語成語中數目詞的漢英翻譯對比研究》,《外語與外語教學》2004年第12期,第43~45頁;楊明霞、鹿麗:《中英文中數目詞“一”的翻譯對比》,《科技信息》2007年第10期,第124頁;王芳:《中英文中數目詞“九”的文化內涵對比及翻譯》,《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2期,第256頁;陳倩:《賞析詩歌中的數目詞》,《現代教育》2011年Z3期,第124頁。
    (2) 尹小林說:數目詞是“對詞目中含數字且實有所指一類詞彙的通稱”(《漢語數目詞辭典》後記,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楊海彥也說:“數目詞,是指詞目中含有數位,且數位都是確指的一類詞彙。”(《“數目詞”與〈漢語數目詞詞典〉》,《辭書研究》1997年第6期,第90頁)這些說法都把數目詞的範圍窄化了,因爲有些數目詞中的數位是虛指,但又不能說它不是一個數目詞,比如“十全十美”、“七上八下”。
    (3) 鄭玄注,孔穎達疏,龔抗云整理:《禮記正義》卷五十三,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1701頁。
    (4) 同上,第1702頁。
    (5) 黄德根:《中庸新解》,香港:實用書局,1967年,第91頁。
    (1)衛湜:《禮記集說》卷一百三十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0册,第303頁。
    (2) 錢時:《融堂四書管見》卷十三,《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83册,第731頁。
    (3) 袁甫:《蒙齋中庸講義》卷四,《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83册,第613~616頁。
    (4) 朱熹:《中庸或問》下,《朱子全書》第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02頁。
    (5) 程頤:《河南程氏遺書》卷十八,《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226頁。
    (6 )同上,第309頁。
    (7) 《禮記集說》卷一百三十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0册,第303頁。
    (8) 同上。
    (9) 同上第307頁。
    (1)參見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第一章《回向“三代”——宋代政治文化的開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年,第184~198頁。
    (2) 至於程頤所說“三王以上,三皇已遠之事,故無證”,可能是爲了照應《中庸》所說“吾說夏禮,杞不足徵也”一句話。但夏禮應屬於“三王”而非“三皇”,或許在程頤這裏,“三王”與“三皇”之分是虛,皇王與侯霸之分纔是實。
    (3) 程顥:《論王霸札子》,《二程集》,第450頁。
    (4) 程頤:《易傳序》,《二程集》,第689頁。
    (5) 朱熹:《中庸章句》,《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6~37頁。
    (6) 脫脫:《宋史》卷三百四十,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10848頁。
    (7) 《朱子語類》卷一百零一載:“蔡云:‘上蔡老氏之學多,龜山佛氏之說多,游氏只雜佛,呂與叔高於諸公。’曰:‘然。這大段有筋骨,惜其早死!若不早死,也須理會得到。’”(鄭明等校點:《朱子語類》卷一百零一,《朱子全書》第17册,第3361頁)可見“高於諸公”一語原爲朱門弟子蔡賀孫之語,而爲朱熹首肯。陳俊民引用此語時說:“朱熹於程子門人中最取呂大臨,以爲他‘高於諸公,大段有筋骨’。”這是將朱熹與弟子之意合併而言。見陳俊民:《關於藍田呂氏遺著的1校及其〈易章句〉之思想》,呂大臨等撰,陳俊民1校:《藍田呂氏遺著1校》,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3頁。
    (1)陳鐵凡:《四書章句集注考源》,收入錢穆等:《論孟論文集》,臺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1982年,第67頁。
    (2) 呂大臨:《禮記解》,《藍田呂氏遺著1校》,第304~305頁。此段話又見呂大臨:《中庸解》,《藍田呂氏遺著1校》,第491~492頁。“反古之道,三者有一焉”一句,《禮記解》將“道”字下屬作“反古之,道三者有一焉”,實是手民誤植。《中庸解》曾被誤傳爲二程所作,並被收入《二程全書》(《二程集》,第1152~1165頁)。後經胡宏、朱熹等指正,實爲呂大臨所著。胡、朱之指正,詳見《關於藍田呂氏遺著的1校及其〈易章句〉之思想》,《藍田呂氏遺著1校》,第21~22頁。
    (3) “意引”內容是不能加引號的。所以按照現代的引文規範,整理本《中庸章句》所引“呂氏曰”一句,嚴格來說是不能加引號的。
    (4) 《中庸或問》下,《朱子全書》第6册,第602頁。
    (5) 《朱子語類》卷十一,《朱子全書》第14册,第347、250~351頁。
    (6) 同上,卷四十,《朱子全書》第15册,第1426頁。
    (1)《中庸章句》,《四書章句集注》,第36~37頁。
    (2) 《禮記·禮運》也有相似的記載:“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徵也;吾得《坤幹》焉。《夏時》、《坤幹》,皆文之僅存者。”“孔子曰:吾觀周道,幽厲傷之,吾舍魯,何適矣。”一般認爲,《禮運》這兩處記載與《八佾》亦屬同源。其中《中庸》與《論語》的記載在宋足不足徵問題有出入,由此還引發了《中庸》作者到底是不是子思的問題。相關討論參見楊少涵:《〈中庸〉成書之辯難焦點綜說》,《孔子學刊》第二1(2011)。
    (3) 明儒蔡清(1453-1508)對朱熹“時王以前”和“聖人在下”之說進行過評論:“上焉者不可露出夏、商字,只言時王以前則可;下焉者不可露出孔子字,只言聖人在下者則可。上焉者、下焉者則非當時之王天下者也,不信不從則不能使人寡過矣。”(《四書蒙引》卷四,《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6册,第144頁)
    (4) 張立克:《孔子“素王”考》,董劭偉主編:《中華歷史與傳統文化研究論叢》第11,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346頁。
    (5) 《朱子語類》卷六十四,《朱子全書》第16册,第2142頁。
    (6) 《中庸或問》下,《朱子全書》第6册,第602頁。元儒胡炳文(1250-1333)站在朱熹的立場,也對程頤之說進行了委婉的批評:“方氏曰:問:程子以上焉者爲三王以前,下焉者爲五霸諸侯之事,朱子以上焉者爲夏、商,下焉者爲孔子,二說孰是?曰:上焉者無徵,則夏、殷也,經已言之;下焉者雖善不尊,舍孔子誰當之?若五霸則其善不足稱矣。故上焉者無徵,則當以時言;下焉者不尊,則當以位言。上乎周而爲夏、商,禮非不善,然既於今無所徵,則民將疑而不信;下而不獲用於周,如孔子者,德非不善,然不得顯位以行之,則民將玩而不信矣。”(《四書通·中庸通》卷三,《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3册,第96頁)
    (1)當然,朱熹雖然贊同呂大臨的“三重”之說,但對其“上焉者”“下焉者”之說卻持否定態度。呂大臨說:“上焉者,謂上達之事,如性命道德之本,不驗之於民之行事,則徒言而近於荒唐;下焉者,謂下達之事,如刑名度數之末,隨時變易,無所稽考,則臆見而出於穿鑿。二者比無以取信於民,是以民無所適從。”(《禮記解》,《藍田呂氏遺著1校》,第305頁)朱熹說:“至於上、下焉者,則呂氏亦失之,惜乎其不因上句以推之,而爲是矛盾也。”(《中庸或問》下,《朱子全書》第6册,第602頁)
    (2) 郭嵩燾:《禮記質疑》卷三十一,《續修四庫全書》第106册,第538頁。
    (3) 《禮記集說》卷一百三十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0册,第308頁。
    (4 )李清馥撰,徐公喜、管正平、周明華點校:《閩中理學淵源考》卷二十五,南京:鳳凰出版社,2011年,第343頁。
    (1)《閩中理學淵源考》卷二十五,第342頁。
    (2) 《中庸章句》,《四書章句集注》,第37頁。
    (3) 史伯璿:《四書管窺》,《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4册,第947頁。
    (4) 關於饒魯的師承,學界曾有不同意見,參見馮兵:《饒魯師承淵源辨誤》,《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1月28日;許家星:《再念經饒魯的〈中庸〉章句學及其對朱子的超越》,《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4期注1;許家星:《饒魯師承淵源再論》,《光明日報》2014年9月30日;馮兵《饒魯師承淵源補證——兼答許家星先生》,《中國社會科學報》2015年2月2日。此據《宋元學案》之《雙峰學案》。
    (5) 王朝璩1:《饒雙峰講義》,《四庫未收書1刊》第21第15册,第433頁。
    (6) 黄宗羲:《宋元學案》卷八十三《雙峰學案》,《黄宗羲全集》第5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12頁。
    (1)許家星:《饒魯〈中庸〉學的道論及其思想史意義》,《哲學動態》2013年第10期,第41頁。
    (2) 宋儒似乎很看重“徵”,除蔡、饒二氏之外,還有多家以“徵”來解釋“三重”。比如北宋王安石(1021-1086)有“有徵、可信、民從”之說:“傳注之學,多謂三重接上下之意,此甚不然。蓋言王天下之事者,有三最重,有此三者,則可以寡過矣。何爲三重?下文徵、信、民從是矣……三重者,言有徵而可信,可信而民從是也。”(《禮記集說》卷一百三十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0册,第305~306頁)南宋黎立武(1240-1310)有“本身、徵民、考古”之說:“王天下有三重,即所謂本身、徵民、考古也……惟本諸身,徵諸民,考諸古,於此三者慎重之,無有謬亂之失,則建天地,質鬼神,百世俟聖,不悖不疑不惑矣。”(黎立武:《中庸分章》,《叢書集成初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5頁)
    (3) 《禮記質疑》卷三十一,《續修四庫全書》第106册,第538頁。
    (4) 紀昀、陸錫熊、孫士毅等撰,四庫全書研究所整理:《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三十五,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472頁。在郭嵩燾《中庸章句質疑》中,《中庸集說啓蒙》作《中庸集說》(《中庸章句質疑》卷下,《續修四庫全書》第159册,第495頁)。
    (1)毛奇齡:《中庸說》卷五,《四庫存目叢書》經部第173册,第136頁。毛氏是清乾嘉時期反對朱熹理學的健將,他借陸德明之說以反朱熹之說,必然也會遭到擁朱者所反對。毛氏反對朱注《四書》的言論被門人於1708年1成《四書改錯》,1822年擁護朱熹的經學家戴大昌撰《駁四書改錯》,“因仿《非非國語》之例而爲是書,掎摭毛氏之誤而重糾正之”(《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稿本)卷十六,第8頁),其中駁毛氏“三重”說曰:“況‘三重’必有不可從陸氏訓作德、位、時者,何則?既曰王天下,則位與時已有之矣,惟德之有無,未可必當。但曰王天下有一重焉,德是也,何曰‘有三重’乎?且三重若不指議禮、制度、考文,而指德、位、時,則下文本身、徵民六句俱無著落矣。毛氏又謂官府制作、保氏書教俱在《周官》中,不當與禮分而爲三。若然,則子思當第曰非天子不議禮矣,何又曰不制度、不考文乎?蓋此亦如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雖皆具《周禮》一書,而未嘗不分爲三也。毛氏謂此從禮儀威儀來,專重禮教,安容雜及,以明制度、考文不可並禮。若然,則康成訓三重爲三王之禮爲可從矣,毛氏何亦謂其謬乎?”(《駁四書改錯》卷十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69册,第209頁)
    (2) 高拱:《問辨録》卷二,《高拱全集》下,岳金西、岳天雷編校,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115頁。
    (3) 陳寒鳴:《高拱儒學思想漫議》,《燕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1期,第22頁。
    (4) 李贄:(《李温陵集》卷十九,《續修四庫全書》第1352册,第280頁。
    (5) 關於毛奇齡與陽明學的關係,可參閱於梅舫:《從王學護法到漢學開山——毛奇齡學說形象遞變與近代學術演進》,《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1期,第97~110頁。
    (6) 《中庸章句質疑》卷下,《續修四庫全書》第159册,第464頁。
    (1)至於德、位、時三者在王天下中的具體分工,明儒焦竑(1540-1620)有一種說法:“王天下是有德以立制作之本,有位以操制作之權,又有時而遇世道一新之會者。制作不善,民不從,便有過,唯有三重之善,而民從之,是以寡過也。”(《焦氏四書講録·中庸》卷三,《續修四庫全書》第162册,第51頁)
    (2) 葛寅亮:《四書湖南講·中庸湖南講》,《續修四庫全書》第163册,第118頁。
    (3) 張載:《正蒙·樂器》,章錫琛點校:《張載集》,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57頁。
    (4) 秦篤輝:《學經質疑録》卷十六,《四庫未收書1刊》第41,第10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44~345頁。
    (1)秦氏所說的“本章”“上章”是指朱熹的《中庸》分章,呂大臨的《中庸》分章情況稍微複雜一些。呂大臨的《中庸》分章有兩個版本,一是《中庸解》,二是《禮記解》之《中庸》解,此兩本中的《中庸》分章差別很大。“議禮、制度、考文”與“三重”在《禮記解》中是分屬上下章的,但在《中庸解》中兩者是在同一章的。據朱熹說,“今世傳明道《中庸義》是與叔初本,後爲博士演爲講義……尚恐今解是初著,後掇其要爲解也”(《朱子語類》卷六十二,《朱子全書》第16册,第2010頁)。《二程集》中的《中庸解》其實是呂大臨(與叔)所寫的初本,但朱熹當時所看到的“今解”也只是“初著”,“後掇其要爲解”。《禮記解》的初刻本可能是朱熹所刻,目前我們所見到的《禮記解》是據南宋衛湜《禮記集說》1録而成,而衛書所采呂解,則是摭取自朱熹刻本(《關於藍田呂氏遺著的1校及其〈易章句〉之思想》,《藍田呂氏遺著1校》,第16頁)。也就是說,《禮記解》是經過朱熹手訂的,而且朱熹經手的這個《禮記解》之《中庸》的分章非常接近於朱熹本人的分章。那麽我們自然就會有一個疑問:朱熹經手的《禮記解》與呂大臨初著的《中庸解》在分章上有什麽關係?或者說朱熹是否按照己意對呂大臨初本進行過重新安排?這其中很可能有未發之覆。
    (2) 《學經質疑録》卷十六,《四庫未收書1刊》第41,第10册,第345頁。
    (1)俞樾:《茶香室經說》卷十二,《續修四庫全書》第177册,第551~552頁。
    (2) 關於東漢的《禮記》學者,可參閱楊天宇:《禮記簡述》三《〈禮記〉在漢代的傳本與鄭注〈禮記〉》,《禮記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4頁;韓敏本:《〈禮記〉的成書及注疏流傳》,《長春教育學院學報》2007年第6期,第12頁。
    (3) 關於董仲舒的“三統”說,可參見汪高鑫:《“三統”說與董仲舒的歷史變易思想》,《齊魯學刊》2002年第3期,第96~102頁;劉國民:《論董仲舒的“三統”說》,《文學前言》2006年第1期,第42~52頁;黄開國:《董仲舒三統說歷史觀及其評價》,《河北學刊》2012年第6期,第51~55頁;余治平:《論董仲舒的“三統”說》,《江淮論壇》2013年第2期,第67~72頁。
    (4) 其實,以子、丑、寅“三正”解“三重”,不自俞樾始,北宋侯師聖早已說過:“‘王天下有三重焉’,言三王之法,各有可重者,如子、丑、寅之更,建忠、質、文之迭,尚損益而得中,所以寡過也。”(《禮記集說》卷一百三十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0册,第303 頁)
    (5) 藏明:《董仲舒“三統說”與西漢大一統王朝的構建》,《衡水學院學報》2014年第6期,第31~33頁。
    (6) 蔣慶:《王道政治的特質、歷史與展望——論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廣論政治儒學》,北京:東方出版社,2014年,第277頁。又見蔣慶:《王道政治是當今中國政治的發展方向——“儒教憲政”的義理基礎與“議會三院制”》,《再論政治儒學》,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2011年,第10頁。
    (7) 蔣慶:《生命信仰與王道政治:儒家文化的現代價值》序,臺北:養正堂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5頁。
    (8) 蔣慶:《政治儒學》,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3年,第144頁。
    (1)蔣慶:《儒教憲政的監督形式——關於“太學監國制”的思考》,《再論政治儒學》,第156頁。“合法性”(Legality)本來是一個現代政治哲學術語,與之相應的是“正當性”(Legitimacy)。“正當性”源於自然法傳統,是一個政治哲學、法哲學概念,它講的是某種政治統治符合某種道德價值。“合法性”源於契約論傳統,是一個法律實證主義概念,它講的是某種社會行爲符合現行的特定法律。“合法性是特定意義上的正當性,正當性是終極意義上的合法性……合法性是一種未經充分質疑和批判的有條件的正當性;正當性是一種具有徹底批判精神的高級的‘合法性’。”(劉楊:《正當性與合法性概念辨析》,《法制與社會發展》2008年第3期,第15 ~20頁;又參閱劉毅:《“合法性”與“政治性”譯詞辨》,《博覽群書》2007年第3期,第57~59頁;毛興貴:《政治合法性、政治正當性與政治義務》,《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10年第4期,第100~101頁;周濂:《政當性與合法性之辨——評戴岺豪斯〈合法性與政治性〉》,《讀書》2014年第5期,第50頁)所以確切地說,蔣慶的“合法性”概念相當於現代政治哲學中的“正當性”概念。
    (2) 蔣慶:《政治儒學:當代儒學的轉向、特質與發展》(修訂本),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228頁。
    (3) 相關辨證,可參閱楊少涵:《中庸原論——儒家情感形上學之創發與潜變》附論《中庸早出的疑點與推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年。
    (4) 俞樾:《湖樓筆談》卷一,《續修四庫全書》第1162册,第356頁。
    (5) 蔣孝軍:《復古與現代性之間的糾結——蔣慶“政治儒學”思想評說》,《人文雜誌》2011年第6期,第21頁注。
    (6) 關於“重”字的意思,有解釋爲“難”的,不敢輕忽的意思。衛湜《禮記集說》卷一百三十五,載晋陵錢氏語曰:“重,猶難也,於三者重,難之不敢輕也。”(《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0册,第308頁)也有解釋爲“尚”的,崇尚的意思。韓儒尹鎸《中庸讀書記》曰:“三重,夏殷周之禮,隨時輕重以爲政於天下者也……‘重’之爲言,猶尚也,董子所謂‘夏尚忠,殷尚敬,周尚文’者。”(《國際儒藏·韓國編四書部·中庸卷》,北京:華夏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406頁)《說文》曰:“重,厚也。”段玉裁注曰:“厚斯重也。引伸之爲鄭重、重疊。”(湯可敬:《說文解字今釋》中册,長沙:岳麓書社,1997年,第1124頁)“重”字本義爲厚,鄭重、重疊等意義都是從此引申出來的。鄭重可通重要、尚、難等義,重疊有層義,但“三重”似只能取重要義,而不能取層義。因爲重要是個形容詞,可以作名詞使用,而層是個量詞,幾乎不作名詞使用。争議作家韓寒有一部争議作品《三重門》。該書書名的由來,書中提供有兩條綫索。一條在第17章:“(雨翔)一看到Susan的字又勾起了難過,既捨不得又兇狠地把紙撕爛,邊撕邊說:‘什麽——三重門——去你的——我——’這時腦子突然聰明,想起萬山說過‘三重’在古文裏乃是三件重要的事之意(《禮記·中庸》第二十九章:‘王天下有重焉。’三重指儀禮、度、考文),古人‘王天下有三重焉’,林雨翔‘忘天下有三重焉’,決定把蘇珊忘記。”(《三重門》,《韓寒五年文集》上,南昌:二十一世紀出版社,2006年,第218頁)這裏明白指出書名中“三重”二字源自《中庸》。另一條在第20章:“雨翔低頭慢慢走著,到自己班級門口時,遙望見整齊排列的三幢教學樓的三個樓梯走道,前後相通的,是三重門。”(《三重門》,《韓寒五年文集》上,第244頁)這又喻示著書名“三重門”源自三幢教學樓的走道。在後來的博客、採訪報導或同學回憶中,這兩種說法都獲肯定。詳見商子的博客:《韓寒早期作品對李敖作品的借用以及〈三重門〉書名的由來》,http://blog.sina.com.cn/s/blog_588cd6fc01013l7d.html。從字義上來看,在韓寒的第一種說法中,“三重”意指三種重要的事情,“重”是重要的意思;在其第二種說法中,“三重”是指三幢樓的通道,“重”是層疊的意思。蔣慶的解釋與韓寒的第二種使用是相同的,即都是把“重”理解爲層義,而這在《中庸》文本是没有意義的。
    (1)周念祖1:《萬曆辛亥京察記事始末》卷七,《續修四庫全書》第435册,第664頁。
    (2) 《朱子語類》卷六十四,《朱子全書》第16册,第2142頁。
    (1)比如元儒陳天祥(1230-1316)就認爲“三重”一句是孔子兩句話的結語:“‘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此兩句本是上章結語,摘屬此章,非也。《中庸》章數差互者甚多,他日必有能辨之者。此章自上焉者以下,皆是通論君子之道,本非專說禮之一事也。試於下文‘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徵諸庶民’之十二字中仔細觀之,則一章之本意可見。”(陳天祥:《四書辨疑》卷十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2册,第527頁)
    (2) 清人齊召南(1703-1768)認爲孔子第二句話與“三重”一句話當在一章:“‘子曰吾說夏禮’爲‘王天下有三重’章之首,不過因有‘子曰’二字,便爲分章耳。”(齊召南:《禮記注疏卷五十三考證》,《景印文淵閣全書》第116册,第381頁)
    (3) 《禮記集說》卷一百三十五,《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0册,第306頁。“所謂三重”之“謂”,四庫本作“爲”,實誤。現據《中華再造善本》改正。
    (1)《中庸》第20章又見於《孔子家語·哀公問政》,但在《家語》中,前出之處作“禮者,政之本也”,這與上文“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及下文“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正相承接。《家語》成書,有早出、晚出兩種說法。持早出論者認爲,較之《孔子家語·哀公問政》,《禮記·中庸》此章語言簡練,“似曾進行過修飾、潤色”,而《家語》語言平實,且不避漢高祖劉邦名諱,因此《哀公問政》要早出於《中庸》。(楊朝明、宋立林主編:《孔子家語通解》,濟南:齊魯書社,2009年,第207頁)持晚出論者認爲,《家語》爲東漢孔安國或王肅“僞作”。但就這句話來說,如果《哀公問政》早出於《中庸》,那就意味著抄《家語》入《禮記》者,把一句原本很通順的話,誤抄成了一句很無關的話。
    (2) 《禮記正義》卷五十二,第1683頁。
    (3) 徐復觀:《中庸的地位問題》,《中國思想史論集》,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3年,第76頁。
    (4) 楊少涵:《中庸原論——儒家情感形上學之創發與潜變》,第383頁。
    (1)陳暘:《樂書》卷三十三《禮記訓義》,《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11册,第1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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