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在空白罪状中的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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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Judicial Application of Party Rules in Blank Crimes
  • 作者:陈禹衡 ; 何韫
  • 英文作者:CHEN Yu-heng;HE Yun;
  • 关键词:党内法规 ; 空白罪状 ; 补充规范 ; 立法后评估
  • 中文刊名:SXZF
  •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 机构:山东大学;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 出版日期:2019-05-10
  • 出版单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年:2019
  • 期:v.32;No.115
  • 基金:201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量刑规范化实施情况研究——以‘实体量刑规范化文本’的适用为视角”(项目编号:15BFXJ01);; 2018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改革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8BFXJ04)的阶段性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SXZF201902002
  • 页数:4
  • CN:02
  • ISSN:14-1246/D
  • 分类号:11-14
摘要
党内法规作为空白罪状的补充规范,有利于补充规范的法律渊源,精确打击腐败贿赂犯罪,帮助监察委工作的展开。但也存在着和现行司法体系融合不畅、适用范围重合、适用主体范围狭隘以及自身不稳定性对法律体系稳定性的冲击。党内法规作为空白罪状补充规范,在位阶发生冲突时,需要根据党内法规自身的层次体系和冲突的法律文件类型进行合理判断。在未来发展上,需要正确处理党内法规和空白罪状的关系,完善党内法规司法适用的立法后评估,规范党内法规的法律修辞,使其成为我国未来法治化图景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引文
[1]谢宇.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法治化[J].云南社会科学,2016(3).
    [2]肖金明.法学视野下的党规学学科建设[J].法学论坛,2017(2).
    [3]韩强.基层党建工作讲思路重布局[N].学习时报,2015-03-23.
    [4]莫纪宏.建立和完善党内法规的监督机制[J].学习与探索,2015(10).
    [5]韩大元.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若干宪法问题[J].法学评论,2017(3).
    [6]朱程斌,李龙.新时代的国家监察委:通过党内法规的政治机关法治化路径初探[J].广西社会科学,2018(3).
    [7]李林.论党与法的高度统一[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3).
    [8]虞崇胜.国法与党纪:“双笼关虎”的制度逻辑[J].探索,2015(2).
    [9]蒯正明,任秀娟.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路径探析[J].探索,2015(1).
    [10]罗许生.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机制建构[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6(6).
    [11]付子堂.为依法治国提供学理支撑[N].人民日报,2015-03-23.
    [12]汪全胜,黄兰松.党内法规的可操作性评估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7(3).
    [13]陈光.论党内立规语言的模糊性及其平衡[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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