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少年司法历经30余年的发展,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探索出一套极具特色的少年司法工作模式。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少年司法的专业化进程也在加快。为让未成年人在诉讼过程中得到更有利的保护与支持,社会支持体系被引入少年司法领域。近年来,社会支持体系不仅在探索中不断系统化、制度化,其精准的服务也为少年司法专业化提供有益的支持。但由于立法并未明确社会支持体系在诉讼中的地位与规则,使得二者仍在探索中寻求契合。本文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为例,试探社会支持体系参与少年司法的可行性以及实践应用价值。
引文
(1)赵琛(1899-1969)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著《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长沙商务印书馆,1939年出版),此书为我国第一本少年犯罪问题研究专著。
(2)宋英辉,《从六个方面着手推进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检察日报》2015年6月27日。
(1)玛格丽特·K.罗森海姆等编,《少年司法的一个世纪》,高维俭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60页。
(2)刘用军,《少年司法制度比较与启示》,《公民与法(法学版)》2011年第3期。
(3)樊荣庆,《德国少年司法制度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第3期。
(4)杨旭,《意大利少年司法社会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6月1日出版。
(1)宋英辉、上官春光、王贞会:《涉罪未成年人审前非羁押支持体系实证研究》,《政法论坛》2014年第一期。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8 6
(1)席小华,《论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开展理念与政策基础》,《原道》第33辑,2017年12月31日。
(2)席小华,《社会工作介入少年司法的基础与现状--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