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补偿时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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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王琳
  • 关键词:国有土地使用权 ; 相互协商 ; 及时补偿 ; 事先补偿
  • 中文刊名:FBZX
  • 英文刊名:Legality Vision
  • 机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9-04-15
  • 出版单位:法制博览
  • 年:2019
  • 基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18YJCX119)的阶段性成果
  • 语种:中文;
  • 页:FBZX201911009
  • 页数:4
  • CN:11
  • ISSN:14-1188/D
  • 分类号:32-34+38
摘要
我国对于国有土地行政补偿时序没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运用及时补偿原则解决实践问题困难重重,难以切实保护公民的私权利。相互协商下的事先补偿原则与立法、理论、实践相契合,能够有效的避免实践争议的发生,指引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高效的解决实践问题,同时有利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私人利益。因此,在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时,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协商权,由被征收人与行政机关就行政补偿时序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时,宜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之后再收被征收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引文
[1]王太高.行政补偿制度研究[D].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7.
    [2]章剑生.行政征收程序论—以集体土地征收为例[J].东方法学,2009(2).
    [3]薛刚凌.行政补偿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128-130.
    [4]李增刚.前提、标准和程序:中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完善的方向[J].学术月刊,2015(1).
    [5]王克稳.改革我国拆迁补偿制度的立法建议[J].行政法学研究,2008(3).
    [6]王克稳.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构建[J].法学研究,2016(1).
    [7]蒲晓媛.行政补偿程序的缺陷及其完善———以公用征收为例[J].人民论坛,2013(8).
    [8]王利明.<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J].法学杂志,2008(4).
    (1)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行再80号判决书.
    (2)王太高.行政补偿制度研究[D].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7:133-134.
    (3)章剑生.行政征收程序论---以集体土地征收为例[J].东方法学,2009(2).(下转第30页)
    (4)薛刚凌.行政补偿理论与实践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128-130.
    (5)李增刚.前提、标准和程序:中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完善的方向[J].学术月刊,2015(1).
    (6)王克稳.改革我国拆迁补偿制度的立法建议[J].行政法学研究,2008(3).
    (7)王克稳.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构建[J].法学研究,2016(1).
    (8)蒲晓媛.行政补偿程序的缺陷及其完善---以公用征收为例[J].人民论坛,2013(8).
    (9)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皖行终字第0006号判决书.
    (10)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行终1282号判决书.
    (1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辽行终1083号判决书.
    (12)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海中法行终字第43号判决书.
    (13)王利明.<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J].法学杂志,2008(4).
    (1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行终字第111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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