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土归流后,流官王钦命作为保靖县首任知县大胆移风易俗,颁布多项政令,"除弊"与"立新"并举,强力推行地方文化建设,达到了中央王朝齐政修教、构建以儒学为核心的国家认同的目的,加快了地方融入中央王朝一体化进程。
引文
(1)(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首,《王柔序》,雍正九年抄本。本文引语未注明出处的,均出处此书《卷首》序言部。
(2)李良品:《中国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研究应注意的八个问题》,《民族学刊》2015年第3期。
(1)(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4,《艺文》,雍正九年抄本。
(2)(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4,《艺文》,雍正九年抄本。
(3)(清)袁承宠:《详革土司积弊略》,《永顺府志》,卷11,《檄示骨种、坐床恶俗》,乾隆二十八年。
(4)(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4,《艺文》,雍正九年抄本。
(5)(清)黄德基修,关天申纂:《永顺县志》,卷4,《人物志》,乾隆五十八年抄本。
(6)(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4,《艺文》,雍正九年抄本。
(1)(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4,《艺文》,雍正九年抄本。
(2)(清)戴兆佳:《天台治略》,卷9,《杂著》,康熙六十年序刊本。
(3)(清)贺长龄:《清朝经世文编》,卷23,《吏政九·守令下》,清道光七年刻本。
(4)(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4,《艺文》,雍正九年抄本。
(5)嘉庆十一年,巡道傅鼐改其名为雅丽书院。
(6)(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4,《艺文》,雍正九年抄本。
(1)(清)王钦命修,萧肇极等纂:《保靖县志》,卷4,《艺文》,雍正九年抄本。
(2)(清)林继钦等编,袁祖绶纂:《保靖县志》,卷12,《杂识》,同治十年本。
(3)游俊等著:《土家文化的圣殿--永顺老司城历史文化研究》,民族出版社2014年版,第64页。
(4)(清)张天如纂修:《永顺府志》,卷4,《户口》,清乾隆二十八年刻本。
(1)中国地方志集成,湖南府县志辑(13),同治《浏阳县志》卷23,《艺文》,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6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