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背景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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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Research on Local Government Debt Manage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Budget Law
  • 作者:刘慧芳
  • 英文作者:Liu Huifang;
  • 关键词:预算基础 ; 资本预算 ; 政府财务会计
  • 中文刊名:JJCK
  • 英文刊名: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 机构: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 出版日期:2018-05-16
  • 出版单位:经济研究参考
  • 年:2018
  • 期:No.2876
  • 语种:中文;
  • 页:JJCK201828008
  • 页数:6
  • CN:28
  • ISSN:11-3007/F
  • 分类号:70-75
摘要
收付实现制的预算基础限定了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的范围,或有债务只有在转化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时,其相关支出才纳入政府预算。编制资本预算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政府财务会计是政府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政府债务相关信息的提供上,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会计更有优势。《预算法》是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公开的法律依据。
        
引文
[1]马海涛、崔运政:《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研究》,载于《当代财经》2014年第6期。
    [2]同生辉、李燕:《论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的风险控制及改进对策》,载于《经济学动态》2014年第7期。
    [3]赵全厚、高娃、匡平:《地方政府债务应纳入资本预算——美国地方政府债务资本项目融资管理的启示》,载于《地方财政研究》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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