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变对价是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之一,可变对价的重估及分摊是实务中处理含有可变对价交易价格的难点。文章首先对资产负债表日可变对价的重估及可变对价发生变动引进分摊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然后围绕着可变对价的重估、基于单独售价的分摊、单独售价的确定方法、合同变动引进的可变对价变动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可变对价估计的具体应用,旨在对新收入准则的广泛应用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引文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2]战永超:《新收入准则下客户合同收入会计确认研究》,《财会学习》2017年第21期。
[3]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版。
[4]潘文慧:《浅析新收入准则修订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收入的影响》,《交通财会》2016年第10期。
[5]王敏:《浅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新收入准则中的运用》,《企业研究》2014年第8期。
[6]蒋华:《新收入准则中“可变对价”相关规定解析》,《新会计》2018年第12期。
[7]赵宇斌等:《或有对价会计实务研究》,《甘肃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
[8]刘春苗:《控股合并业绩承诺补偿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财会通讯》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