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代以降,三皇、先医信仰一直居于国家祀典重要位置。明清时期,三皇、先医列为吉礼小祀级别,通祀全国,官民共同参与祭祀活动。明中后期,吉礼小祀开始用乐,主要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府教坊司承应,主要采用笙管笛领衔的鼓吹乐类型,其与嘉、宾礼之宴飨仪式用乐、佛道教斋醮科仪用乐存在相通性。封建制度解体后,在对医药信仰诉求和官方礼乐认同之下,民间社会将官祀三皇、先医神祇及其依附的仪式和用乐接衍,转化为民间礼俗用乐。吉礼小祀用乐,在国家礼制仪式用乐转化为民间礼俗用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形成我国传统音乐"整体一致性下区域丰富性"情状的重要因素。当下,邢台沙河"三皇祭典"仪式用乐,与明清吉礼小祀和道教斋醮科仪音乐文化有着密切联系,反映出国家礼制用乐—宗教科仪用乐—民间礼俗用乐之间的互动关系。国家礼乐文化与民间礼俗文化密切融合,是中国传统音乐的重要特征之一。
引文
(1)项阳:《民间礼俗与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艺术评论》2017年第10期,第18页。
(2)[明]袁了凡:《当官功过格》,《古今图书集成·五种遗规》,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年,第252页。
(3)《礼部志稿》卷八一《访求祀典》,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李媛:《明代国家祭祀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63页。
(1)《太常续考》卷一《大祀源流事宜》,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大清律例》卷一六《礼律·祭祀》,张荣铮等点校,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79页。
(3)《朔州志》卷三《风俗·祭》,雍正十三年石印本,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210页。
(4)《光绪保定府志(一)》卷三一《秩祀》,《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北府县志辑(30)》,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507页。
(1)《明史》卷五〇《礼四·三皇》,中华书局,1974年,第1294页。
(2)《春明梦余录》卷二二《三皇庙》,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明会典》卷九二《群祀二·先医》,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武庙》,中华书局,1959年,第866-867页。
(5)《钦定大清会典》卷三六《礼部·祠祭清吏司·吉礼》,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清]嵇璜、刘墉等:《皇朝通典》卷五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明会典》卷九《新官上任须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参见韩素杰、胡晓峰《基于中国方志库的药王庙研究》,《中医文献杂志》2015年第2期。
(3)《光绪保定府志(一)》卷三一《秩祀》,《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北府县志辑(30)》,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506页。
(4)《天津县续志》,清同治九年刻本,《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丁世良、赵放等编,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48页。
(5)《光绪保定府志(一)》卷三八《工政略》,第588页。
(6)《光绪保定府志(一)》卷二六《户政略四·风俗》,第428页。
(7)陈国庆编:《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中华书局1983年,第55页。
(8)两周时期,大祀用乐为“金石乐悬”之器乐组合,此为后世雅乐类型之样式。该种乐队组合不仅用于吉礼,还用于嘉、宾等诸礼仪式以及日常生活之中,出现在庙堂、殿堂、厅堂等多种空间场所。大祀仪式用乐,主要采用“六代之乐”,用于对天神、地祇、先祖的祭祀活动。
(1)《周礼·舞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84-185页。
(2)和声郎,为教坊散官,主要负责组织管理乐人,以及举麾指挥之职。明代,教坊司乐工主要为道士羽流身份的乐舞生担纲;清代,主要为在籍官属乐人担纲。
(3)薛艺兵:《对仪式现象的人类学解释》,《广西民族研究》2003年第2期,第26页。
(4)赵克生:《明朝嘉靖时期国家祭礼改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7页。
(5)详见《太常续考》卷六《三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详见《太常续考》卷六《三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详见《太常续考》卷六《三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礼记正义》(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994-995页。
(2)《仪礼注疏》(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85页。
(3)[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二九《祠祭司职掌·群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礼记正义》(中),第1456页。
(5)元代,由于三皇祭祀归为中祀级别,其祭礼仪式采用雅乐类型。明清时期,三皇及先医祭祀降为小祀,乐用教坊司,采用教坊鼓吹乐类型。
(6)[清]昆冈等:《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五二七《乐部·乐制·陈设》,光绪二十五年重修本,续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陵川县志》卷十,1933年铅印本,转引自《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637页。
(8)[明]胡广等:《明太祖实录》,中央研究院历史研究所,1962年,第1245-1246页。
(1)《隋书》卷一三:“国乐以雅为称。取《诗》序云,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止乎十二,则天数也。”
(2)[明]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五《木铎》,岳麓书社,1994年,第168-169页。
(3)项阳:《小祀乐用教坊,明代吉礼用乐新类型(上)》,《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10年第3期,第33、34页。
(4)《钦定大清会典》卷五八《乐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皇朝文献通考》卷一六九《乐考一五·乐歌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皇朝文献通考》卷一六九《乐考一五·乐歌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皇朝通志》卷六三《乐略二·群祀奏庆神欢乐》,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参见任方冰《焦作乐户行会组织--“郑王会”初考》,《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2)参见项阳《关注明代王府的音乐文化》,《音乐研究》2008年第2期。
(3)《明史》卷一一八《列传第六·诸王三》,中华书局,1974年,第3607页。
(4)参见张志庄《张凤鸣响器班考查实录》,《中国音乐学》1996年增刊。
(5)虽然原谱未记载[水龙吟]曲牌,但郑王会后人在实际“上事”时则会经常演奏。参见张志庄《张凤鸣响器班考查实录》。
(6)有关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及其乐人的情况,可参见项阳《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和在籍官属乐人承载的意义》、郭威《地方官属音乐机构三题》等文。
(7)温江鸿、牛其云:《上党民间礼仪细乐简述》,《太原大学学报》2014年第15卷增刊,第101页。
(8)转引自杨孟衡《上党古赛礼乐志》,《三晋文化研究论丛》(第3辑),1997年,第170页。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委、文化局:《禄劝彝族土司府礼仪乐》,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
(2)有关国家礼乐制度下的[朝天子]曲牌全国一致性传播情况,可参见项阳、张咏春《从〈朝天子〉管窥礼乐传统的一致性存在》,《中国音乐》,2008年第1期。
(3)《江西巡抚陈弘谋为请定俗乐以裨风化事奏折》,《乾隆初年整饬民风民俗史料(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
(4)[清]谢延庚等:《六合县志》“礼俗·五月”条,清光绪十年刻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11页。
(5)《隰州志》卷二四,清康熙四十八年刻本,转引自《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666页。
(6)《保定府志》卷七九,清光绪十二年刻本,转引自《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305页。
(7)《新绛县志》卷十,1929年铅印本,转引自《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697页。
(1)《西丰县志》,1929年铅印本,转引自《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东北卷),第130页。
(2)项阳:《音乐会社文化内涵》,《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第7页。
(3)《乾隆顺德府志》卷五“坛祠”,《中国地方志集成·河北府县志辑(67)》,第77页。
(4)《乾隆顺德府志》卷六“风俗”,第93页。
(1)《道藏》第36册“诸神圣诞日玉匣记等集目录”,上海书店、文物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
(1)项阳:《河北安新圈头药王会祭祀仪式与用乐传统》,“项阳的博客”新浪博客,2008年5月在香港中文大学宗教与社会学系主办的“中国地方社会仪式比较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
(2)[元]刘大彬编,[明]江永年增补:《茅山志(上)》首卷“皇明懿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37页。,
(1)项阳:《音乐会社文化内涵》,《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第9页。
(2)[明]王稚登:《吴社编·会》,《吴中小志丛刊·风物山水篇》,陈其北点校,广陵书社,2004年,第169页。
(3)《高平县志》卷二二,清乾隆三十九年刻本,转引自《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第618页。
(4)详见项阳《小祀乐用教坊,明代吉礼用乐新类型(下)》,《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10年第4期,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