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规划体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多规并立"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为了化解矛盾、规避风险,从中央到地方纷纷探索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整合,力争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为了确保"多规合一"的顺利实现,必须完善"多规合一"的法律机制。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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